近日晚
海宁交警在对一名驾驶员
进行检查时
闻到他的身上有一股酒味
你喝酒了吗?
......
交警拿出酒精检测仪
对驾驶员瞿某
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
结果显示
瞿某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而当交警要求翟某
出示自己的驾驶证的时候
他竟然拿不出来.......
你驾驶证呢???
......
经交警进一步核查
驾驶员瞿某
不仅仅是酒后驾驶这么简单
今年1月
翟某就因为酒后驾驶机动车
被交警查获并依法扣证6个月
驾驶证扣留期满后
他未按规定重新参加考试
申领驾驶证
也就是说
翟某当前属于“失驾”状态
而他不仅没有
从上一次的处罚中吸取教训
反而无视法律、重蹈覆辙
再次酒驾被交警查获
最终
瞿某被海宁交警处以行政拘留并罚款
什么是二次酒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俗称二次酒驾)
二次酒驾如何处罚?
处十日以下拘留+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经学习重新恢复驾驶资格后,不分何时何地,即使间隔1年、2年,或更长时间,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
“二次酒驾”所面临的处罚将更严,除了要被罚款、拘留外,驾驶证还将被吊销。饮酒、醉酒驾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通讯员:宓晓婷
来源: 海宁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