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重要条例,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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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重要条例,9月1日起施行!

  8月21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福建省平安建设条例》新闻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福建省平安建设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将于9月1日起施行

  标志着平安福建建设

  迈入更高水平的

  法治化、规范化、系统化新阶段

  发布会上相关部门

  介绍《条例》的三大亮点

  《条例》的特色亮点:

  聚焦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条例》明确规定,要求各级各部门强化法治思维,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和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明确每年3月为平安福建宣传月,全面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聚焦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明晰各方责任。《条例》首次明确平安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平安建设主管机构的职责,进一步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相关部门在基础建设、风险防控、重点领域治理、社会参与等方面的职责任务。

  聚焦回应群众关切,解决急难愁盼。《条例》明确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等11个领域作为现阶段重点防治和专项治理内容。

  发布会上

  相关部门和地市

  还就以下问题作出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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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例》的起草过程

  《条例》从提出到审议通过,历经3年,大致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回应代表呼声,启动平安建设立法前期工作。2022年1月,10名省人大代表联名提出了制定《福建省平安建设条例》的议案,建议开展平安建设立法工作。省平安办根据人大代表建议,积极回应,逐步开展立法调研,为条例制定奠定基础。

  第二阶段是开展草案起草,对重点条款内容进行框定明确。2023年初,福建省委政法委牵头,会同省人大监察司法两委组建平安建设立法工作专班,开展《条例》草案稿的起草工作。2024年7月《条例》草案稿经省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后,送省人大监察司法两委。

  第三阶段是加强研究论证,形成提请审议的法规议案。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对该条例高度重视,先后赴福州、南平、宁德等地开展专题调研并征求意见。2024年11月份,福建省十四届人大监察司法委召开全体会议研究形成《关于提请审议〈福建省平安建设条例(草案)〉的议案》,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第四阶段是充分修改完善,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2024年11月28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第一次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又会同省委政法委等部门再次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反复修改。2025年7月30日,福建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平安建设条例》。

  《条例》的主要内容

  健全平安建设工作机制。《条例》在总则分别明确了政府、主管机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的职责,为各部门协同开展工作提供清晰指引和法治保障。

  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条例》规定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平安建设深度融合,健全网格化服务管理体制,加快形成风险闭环管控机制等,推进立体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构建平安建设共建共治共享格局。《条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运用“四下基层”工作机制,及时预防、化解矛盾纠纷;规定了建立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领导责任制,提供多元化解纠纷服务、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等内容。

  建立责任监督考核机制。《条例》规定平安建设实行主体责任制、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优化考核奖惩机制,并对考核评价结果运用作出规定。

  福建省公安机关反诈工作情况

  积极发起全国集群战役,适时组织出境打击,深挖金主骨干,铲除黑灰链条,依法惩处涉诈人员,今年以来共破获电诈案件8100余起。

  今年以来,共拦截诈骗号码393万余个、诈骗电话呼叫2.6亿余次,发送宣防短信4.5亿余条,及时劝导潜在受害群众62万名。

  今年以来共追回返还群众被骗资金3.5亿元、比升38.4%。

  在全国首创“警民沟通”机制,依托“福建警方防骗咨询热线”微信公众号、96110防骗咨询热线,完善群众申诉投诉渠道,热线开通以来,群众满意率长期保持在97%以上。

  人民调解在福建省平安建设中发挥的作用

  组织开展“千所(司法所)万会(调委会)大调解”专项行动,全省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年均化解矛盾纠纷40多万件,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稳控在当地。

  持续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诉讼、法律监督的衔接机制,统筹协调各类资源,有效缓解行政和司法资源紧缺,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减轻负担。

  人民调解具有遍布城乡、植根基层、面向群众的独特优势。广大人民调解员围绕平安建设主线,深入开展纠纷化解、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等工作,积极助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综合:人民网福建频道、海博TV

来源: 福建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