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使他人冒险作业引发火灾,行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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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火不规范

  隐患时时现

  心存侥幸违规动火

  最终换来的

  是火灾事故和法律惩处

  2025年7月22日7时许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工地发生火灾

  消防员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处置

  8时9分

  现场明火被扑灭

指使他人冒险作业引发火灾,行拘!

  经了解,此次火灾现场为屋顶起火,其他区域未受火势波及,且无人员伤亡。经调查,起火原因系该工程项目负责人庄某,在明知工人特种作业操作证过期的情况下,仍违规安排工人对顶棚进行打磨作业。工人在打磨过程中产生大量火星,引燃了周边的可燃物和阳光板,从而引发火灾。

  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经过细致的火灾勘查和走访询问,依据火灾勘查结果、当事人陈述、现场照片以及证人证言等确凿证据,证实庄某的行为已构成指使他人冒险作业。7月28日,武汉市公安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对庄某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近年来,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火灾呈现多发频发态势。据统计:

  2020年至2024年,全国因焊割烘烤等动火作业引发的火灾达4.1万起,造成507人死亡,分别占生产作业火灾总数的37.4%和60.3%。在此期间发生的14起重特大火灾事故中,有6起是由动火作业引发的。违规动火安全隐患已成为引发火灾和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重要原因,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电气焊、砂轮切割等动火作业,由于涉及明火、高温,本身就具有高压、易燃易爆等危险特性。动火作业并非可以随意开展,它有着明确的分级和规范。按照风险程度,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一级动火和二级动火。

  特殊动火作业

  包括在生产装置设备、储罐等部位进行的作业,以及存有易燃易爆介质的重大危险源罐区防火堤内的动火作业,其危险程度最高。

  一级动火作业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外的作业,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也按此标准管理。

  不同级别的动火作业,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也不同,特殊和一级动火作业的安全作业证有效期不超过8小时,二级动火作业的安全作业证有效期不超过72小时。

  为有效防范动火作业风险,多部门联合发布的通告明确了五方面要求:

  企业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将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的重点内容;

  严格执行内部审批公告制度,未经审批不得擅自进行动火作业;

  加强对作业人员的管理,确保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且所持证件资格与作业项目相符;

  强化作业现场管控,在作业前清理易燃物、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安排专人进行监火;

  同时,鼓励公众积极举报违规动火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

  具体到实际操作中,动火作业有诸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

  正在营业或使用的人员密集场所,严禁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

  作业前,需详细查明管线内部介质及走向,并制定完善的安全措施;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的露天环境,若非生产必需,不得进行动火作业,确需动火的要升级管理。

  作业时,监火人必须全程在岗,确保配备足够且完好的消防器材;乙炔瓶需直立放置,避免暴晒、靠近火源和水源。

  作业结束后,务必仔细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各企业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理念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只有将安全规范切实落到实处

  才能杜绝

  “一焊就燃、一割就炸”的悲剧发生

  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

  生命与财产安全

指使他人冒险作业引发火灾,行拘!

  融媒体记者:黄鹏

  通讯员:汉消

  部分转自:武汉消防微信公众号

来源: 武汉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