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不满噪音侵扰高空抛粪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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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下噪音纠纷竟引发离奇“反击”!有人为泄愤高空抛掷粪便,最终因高空抛物罪获刑。

  案情简介

  被告人刘某某系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某小区10楼住户,因不满1楼烧烤店产生的噪音侵扰,为报复泄愤竟心生恶念,将掺水大便装入塑料袋中,在两天内,分别于当晚8时、次日凌晨4时及次日晚9时,先后三次从自家高空向该烧烤店门口抛掷上述装有粪便的塑料袋。

  法院判决

  月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某多次从建筑物内向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构成高空抛物罪,综合考量刘某某的具体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被害人表示谅解,依法判处其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

  法官说法:

  高空抛物不是“没砸到人就没事”,情节严重者,必将承担刑事责任。为了大家的安全,请从自身做起,拒绝抛物陋习,并互相监督提醒。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安全、文明、温馨的家园环境!

  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黄辉 通讯员 邓婕 蔡恩法

来源: 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