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返程途中受伤,属于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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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返程途中受伤,属于工伤吗?

  出差返程途中受伤,算工伤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职工出差返程途中

  如果因为工作原因受伤

  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可以认定为工伤

  但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娱乐游玩购物等

  非工作原因受伤的除外

  工伤认定由谁申请?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

  工伤保险遵循雇主责任原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承担首要的工伤申报义务。

  申报时间限定为事故伤害发生或者职业病被确诊后的30日内。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适当延长申请时限。

  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

  以及工伤职工所在用人单位的工会组织

  申请时限为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受伤职工在医疗机构接受治疗、难以亲自办理时,工伤职工的近亲属,如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等,都可以成为工伤认定申请的主体。

出差返程途中受伤,属于工伤吗?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工伤认定申请表;

  ✓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

  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

  提供材料不完整的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工伤认定有时限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

  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对受理的事实清楚、

  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

  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需要指出的是,工伤认定时限的起算时间为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即申请人按规定完整地提交了申请材料之日。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完整的,应从材料补齐之日起开始计算。

出差返程途中受伤,属于工伤吗?

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