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孤老去世十年留下百万房产,邻居自称“干女儿”来争:我给她烧过菜买过水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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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老太太的父母、老伴、孩子

  都先于她过世

       2015年老人过世后

       居委认定其生前为孤老

  许老太太留下了一套位于上海徐汇区的房产如今市价约300万

  由许老太太老伴的侄子徐先生居住使用

       这套房子为许老太太独有

      按理说如果没有继承人

      房子就是无人继承的遗产该收归国有,用于公益事业

  但近日

  自称是许老太太干女儿的沈女士

  却把徐先生告了

  其称

  在老人生前她曾对老人进行过赡养

  按照法律规定 可以酌分遗产

  对此,徐先生不服,他表示自己才是给婶婶养老送终的人。两个人要打官司,但是法院却没法直接立案,因为他们都不是许老太太的法定继承人。法院会怎么判?

  意外发现

  老人有个亲弟弟?

  根据民法典规定,无人继承遗产,应当由民政局或村委会担当遗产管理人。根据这条,法院指定了徐汇民政局为许老太太的遗产管理人,之后再来打官司。

  按理来说,这样操作后这个案子并不难审理。可是在走访中,邻居突然告诉法官,许老太太有个失散多年的亲弟弟。早年,许老太太的父母带着儿子前往香港生活,再也没有回过上海,而许老太太则被留在上海亲戚家。

上海孤老去世十年留下百万房产,邻居自称“干女儿”来争:我给她烧过菜买过水果……

  按照推算,许老太太的弟弟年近九旬,如果他健在,就是许老太太的法定继承人,也是法定的遗产管理人。但如果一旦据此撤销民政部门遗产管理人的身份,之后又无法找到这个弟弟的话,继承案就会陷入僵局难以执行。

  了解事情的特殊性,也为了避免空判,方便后续执行,徐汇法院并未撤销指定,依然由民政部门担任遗产管理人。

  邻居自称“干女儿”

  想要分遗产

  沈女士表示,平时会给许老太太买水果、剪指甲,有时还会给老太烧点菜,在沈女士看来,这样的“孝心”应该可以得到回报,但法院审理后认为,没有充分证据能够证明扶养过许老太太,所以不能支持她要求继承老人遗产的主张。

上海孤老去世十年留下百万房产,邻居自称“干女儿”来争:我给她烧过菜买过水果……

  而侄子徐先生有多位证人证明他多年照顾许老太太,为她养老送终,因此判决由被告徐先生继承许老太太的房子,并将30万的折价款交付给许老太太的弟弟。

上海孤老去世十年留下百万房产,邻居自称“干女儿”来争:我给她烧过菜买过水果……

上海孤老去世十年留下百万房产,邻居自称“干女儿”来争:我给她烧过菜买过水果……

  有了民政局做为遗产管理人,接下来的执行就很方便,案件将采用公证提存的方式,让胜诉的徐先生将30万元折价款打入指定账户,等待许老太太的弟弟或者他的继承人前来领取。

  网友评论:

  @路过随便看看:没照顾还想拿钱,怎么想的?有枣没枣打一杆子咯?

  @肉肉emperor:熟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居很可能是照顾过。

  @GTMA_92:照顾过拿出证据啊,是有为老太花过钱还是有合影?

  @闪光哒小虎牙:如果邻居真的照顾过,孤老应该留遗嘱的,现在没有任何充分证据证明,就是孤老也没想把遗产留给谁吧。

  @帮帮忙:这种情况值得关注,毕竟现在丁克的人群不能说少。老人应该及时立好遗嘱,以便按自己的心愿处置身后财产。

  综合:新闻坊、案件聚焦、话匣子、网友评论

来源: 东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