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爸请10天育儿假照顾2岁生病宝宝遭开除!这合法吗?仲裁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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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共同发布了

  2024年度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

  其中

  一位宝爸因请育儿假

  被公司开除的案例

  备受关注

  ↓↓↓

  员工当月第二次请育儿假遭拒

  公司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关系

  张某在某公司工作,2021年4月其妻子生育一女。

  2023年5月,张某请休育儿假,某公司批准其休假5天。当月,张某以家中突发变故致2岁幼女生病无人照看为由,再次申请5天育儿假。公司以订单任务紧为由不准假,双方多次协商均无果。

  张某自该年5月22日起未到岗,陪护女儿前往医院治疗。公司认为,劳动者未获准假即不出勤属旷工,公司规章制度规定旷工3天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同年5月24日,公司以张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张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仲裁委:

  员工请假事由具有正当性

  公司未举证相关不准假情形

  江苏省南京市经开区仲裁委认为,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符合江苏省相关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3周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10天育儿假。

  本案中,张某的请假事由具有正当性,虽在请假流程上有所欠缺,但应当区别于无故旷工行为,某公司未举证证明存在因订单任务紧而不准假的情形,故仲裁裁决某公司支付张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转自: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来源: 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