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头暗号:“哥,是你吗?”

光明网

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新华网”,原文发布于2025年4月19日,原标题为《接头暗号:“哥,是你吗?”》。

高薪日结?

还得下特殊的聊天软件?

见面还得对暗号?

这份“兼职”有点奇怪……

“招聘兼职,工作日结,

轻松不累,简单易学,一天二百。”

近日

失业在家的陈某

被网络短视频上的招聘广告吸引

添加好友后

对方承诺包教包会

他按指示下载了一个聊天软件

并按对方要求

删除了在短视频软件上的

所有聊天记录

这一反常要求

已暴露端倪

但急于赚钱的陈某仍选择继续

接头暗号:“哥,是你吗?”

随后

对方指示陈某驾车

前往约定地点

留意路边戴黑色帽子、口罩的男子

并以“哥,是你吗”

作为暗号接头

陈某依约完成接头后

该男子上车教授其具体操作方法

接头暗号:“哥,是你吗?”

学会操作后

陈某多次根据指令

转移装有手机的袋子

并在特定地点架设设备

用一部手机开热点

多部手机联网登录软件

被捕当日上午

陈某还在按照指令操作手机

深夜

刚结束“工作”的陈某

被山东省德州市武城县公安局抓获

经查

他所谓的“兼职”

是帮境外诈骗团伙架设呼转设备

掩盖诈骗电话归属地

接头暗号:“哥,是你吗?”

在“兼职”过程中

陈某已对该工作诸多异常有所察觉

却因心存侥幸未收手止损

最终陷入违法困境

接头暗号:“哥,是你吗?”

警方提示

为诈骗分子提供话务服务

后果很严重!

涉嫌违法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制造、买卖、提供或者使用下列设备、软件:具有改变主叫号码、虚拟拨号、互联网电话违规接入公用电信网络等功能的设备、软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纳入信用记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因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关联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入信用记录,采取限制其有关卡、账户、账号等功能和停止非柜面业务、暂停新业务、限制入网等措施。

限制出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因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决定自处罚完毕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准其出境,并通知移民管理机构执行。

再次提醒大家

不要因为贪图小利

沦为诈骗分子的帮凶

同时也要注意

陌生的来电别轻信

不论它是来自境内还是境外!

来源: 瞭望东方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