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回声(第五十五期)|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注意啦,手把手教您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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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

  申报审核工作已经开始啦

  今天张先生致电咨询

  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业务

  让我们跟随视频看看

  他都遇到了哪些问题吧!

  戳视频观看

  详细文字版如下

  一、2025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时间是什么时候呢?

  已安排残疾人(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2025年3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进行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

  二、申报方式都有哪些?

  第一种方式是网上申报:

  1、可以登录北京市残联官网“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审核”专栏进行申报。

  2、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跨省通办”专区“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专栏进行申报。

  3、登录“北京市政务服务网”

  (https://banshi.beijing.gov.cn/)

  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法人办事—生产运营—残保金征缴一件事—立即办理进行申报。

  符合网上申报条件的单位,为了企业少跑路、提高办事效率,推荐您使用网上申报的方式!

  第二种方式是现场申报:

  到税务登记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或指定地点进行申报。

  第三种方式是邮寄材料申报:

  邮寄申报材料至税务登记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或指定地点进行申报。

  三、如何使用网上申报系统?

  可以登录“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后,点击页面正下方图标下载《操作手册》,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操作。

  四、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可以计入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吗?

  用人(工)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五、如何查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结果呢?

  用人(工)单位可进入系统实时查看,也可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或指定地点现场查询。

  六、单位对申报的结果有异议怎么办?

  用人(工)单位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携带相关补充材料到税务登记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或指定地点重新办理。

  七、政策依据

  《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审核实施办法(暂行)》(京残发〔2022〕5号)

来源: 西城e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