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观察”遇到“未减速”,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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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原因各种各样

  其中一部分就是

  驾驶员在通过路口时

  不礼让、不减速导致的

  当转弯不让直行

  转角遇到的不是“爱”

  而是“事故”

  近日,潍坊寿光,王某驾驶小型汽车行至路口右转时,与直行的李某骑行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李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经认定,机动车驾驶人王某右拐未让直行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电动车驾驶人李某车速过快、未提前减速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交警提醒 

  在车辆转弯时

  除了打转向灯、减速慢行之外

  千万不要忘了观察侧后方来车情况

  不得妨碍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如何右转弯?

  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绿灯亮时

  右转车辆应在导向车道为实线前,开右转向灯变更到右转弯车道或最右侧的机动车道内。

  右转车辆在驶出停车线后

  如果遇到同方向在右侧直行的非机动车,不得妨碍直行车辆通过。如果遇到相对方向左转弯行驶的非机动车,应让左转弯车辆先行。如果遇到人行横道信号灯绿灯亮启时被放行的行人,不得妨碍行人通行。如果遇到相对方向左转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红灯亮时

  如果路口设置专门的右转弯信号灯,不能通行。没有设置专门的右转弯信号灯,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此时,右转弯的机动车在驶出停车线后,如果遇到人行横道上的行人,或是从左侧道路上驶来的车辆,应该让行人、车辆先行。

  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

  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观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路口如虎口

  低速慢行、留心观察、礼让通行

  一直都是路口行车的关键

  行车路上我们更应该注意的

  并不是“谁没让谁,谁要负责”

  而是“互相谦让,安全行车”

  无论何时

  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安全才能有保障

  危险才能有效防范

来源: 山东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