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网谴责!12人被处罚!这类行为或构成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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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

  一段“游客夜爬大牯牛山纵火烧山”

  的视频引发关注

  事发地为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

全网谴责!12人被处罚!这类行为或构成刑事犯罪

  有网友拍摄到

  为了取暖,部分登山者

  在大牯牛山上砍伐树枝烧火

  黑暗中多个火堆在熊熊燃烧

  视频一经发布

  引发网友对涉事游客的强烈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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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1日晚

  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联合调查组

  针对网民反映的

  “大牯牛山游客野外生火”

  发布情况通报

  ↓↓↓

  近日,游客凌晨攀登大牯牛山观看日出,因夜间天气寒冷,有游客点燃草地上独立丛生未连成片的低矮灌丛生火取暖。现场核实受损植物总面积约165平方米。经林业专家现场确认,受损植物为金花小檗、粉紫杜鹃,属一般野生植物。

  已初步查明涉事游客石某某、李某等12人,其行为对大牯牛山植被造成破坏,带来森林火险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对涉事违法人员予以行政处罚,并要求限期进行植被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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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森林防火“十不准”

  要牢记!

  防范森林火灾

  要加强野外火源管控

  进入林区

  一定要做到“十不准”

  森林防火“十不准”

  1.不准携带火种进山:森林火灾是森林最危险的敌人,也是林业最可怕的灾害,它会给森林带来最有害、最具有毁灭性的后果。

  2.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野外生火取暖很容易让人麻痹大意如遇大风天气,极易引燃周围的植被,极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

  3.不准在林区吸烟点火照明:一个小小的烟头,足够点燃一片绿色的森林,不要小瞧随手乱扔的一个烟头,更不能抱有侥幸心理。

  4.不准在林区野炊烧烤食物:在林区升起的每一簇小火苗,都可能是伤害绿色生态环境的杀手,不要贪图一时的趣味而忘了保护我们的家园。

  5.不准在林区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提倡文明祭祀,不在林区上香烧纸或

  燃放烟花爆竹,不经意的一个火星,也许会成为一场生态灾难的开始。

  6.不准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放火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极易

  引发森林火灾,不仅破坏生态环境,还会直接威胁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7.不准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监护人应加强管理教育,使他们认识到玩火的危险性以及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做到无论何时都不玩火。

  8. 不准乘车时向外扔烟头:烟头虽小,但其表面温度一般都在200°℃至300℃,中心温度可高达700℃至800℃,很容易引燃森林植被。

  9. 不准在林区内狩猎放火驱兽:在林区狩猎、放火驱兽的同时,不经意间掉落的小火星,可能引燃周围的植被,从而引发森林火灾,破坏生态环境。

  10. 不准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

  秋冬季节,天干物燥

  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期

  若因人为原因引发森林火灾

  或构成刑事犯罪

  后果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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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现森林火灾如何应对?

  ▌初发阶段,及时灭火

  如果遇上初发的森林火灾,火势较小时,可以用水浇、土埋、灭火器喷射火苗,或用扫把、大树枝等扑打,第一时间将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避免小火蔓延成大灾。

  ️特殊人群注意:残疾人、孕妇、未成年人、老年人不建议参与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应当立即避险确保人身安全。

  ▌火势失控,立刻报警

  如果火势蔓延迅速,难以控制,应当立即避险,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报警,不要盲目与大火对抗。

  ▌报警时要注意做到:

  报告火情发生地具体地名、山名,周边有无明显的地标参照物;

  讲清火势大小或危害程度;

  报告报警人的姓名、身份、联系方式等信息。

  森林火灾具有范围大

  损失惨、时间长、火势猛等特点

  管住火源是防止森林火灾

  最有效的办法

  我们应严格控制野外用火

  不带火种进入林区

  森林防火 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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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丨央视新闻、应急管理部

来源: 齐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