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身边
经常会看到不少医疗广告
问题来啦——
发布医疗广告需要审查吗?
如何办理?
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
本周,政通雄安为您解答
『医疗广告审查』的
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受理条件
(一)准予批准的条件
1.医疗机构需持有合法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拟发布医疗广告内容符合《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点击“阅读原文”查看完整内容)规定。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非医疗机构不得发布医疗广告,医疗机构不得以内部科室名义发布医疗广告。
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以下情形:
1.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
2.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
3.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
4.淫秽、迷信、荒诞的;
5.贬低他人的;
6.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
7.使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
无审批数量限制。
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
申请人可以登录“雄安新区政务服务网”,在线申请。具体这样办理
登录“雄安新区政务服务网”→首页搜索“医疗广告审查”→选择“在线办理”→根据提示填写信息、上传材料。
线下办理
申请材料——
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
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
办理地点及咨询热线——
新区本级
办理地点:雄安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
咨询热线:0312-5671308
常见问题
1
问
办理外文广告需另外提供什么材料?
答
医疗广告仅限中文,发布外文医疗广告,请提供翻译及公证相关证明文件。
2
问
医疗广告中可发布的内容有哪些?
答
医疗广告内容仅限于以下项目:
(一)医疗机构第一名称;
(二)医疗机构地址;
(三)所有制形式;
(四)医疗机构类别;
(五)诊疗科目;
(六)床位数;
(七)接诊时间;
(八)联系电话。
其中,(一)至(六)项发布的内容必须与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其副本载明的内容一致。
3
问
发布医疗广告还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
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内容,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申请医疗广告审查。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不得发布医疗广告。
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以下情形:
(1)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
(2)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
(3)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率的;
(4)淫秽、迷信、荒诞的;
(5)贬低他人的;
(6)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
(7)使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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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政通雄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