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陈镇国 □刘清华 通讯员周磊)食品药品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利欲熏心,明知是假药,还在其经营的药店内进行销售。近日,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药店老板知假售假的案件。
“老板,安宫牛黄丸外面都卖七八百元一粒,你这才一百,这药保真吗?”“我有自己的进货渠道,药肯定保真!你就放心好了。”
2020年9月,药店老板吴某发现宋某某出售的“安宫牛黄丸”远低于市场价格,仅要每粒55元。在巨大利益的诱惑下,吴某明知宋某某没有销售药品的相关资质,仍然购入大量假冒的“安宫牛黄丸”。
为了更好地在药店推广销售,吴某还向同案人王某某、靳某某购买印有“安宫牛黄丸”的包装盒、说明书等包装材料,经过重新包装,“三无假药”摇身一变成了“救命药”。
随后,吴某在其经营的药材店内通过微信平台以每粒80元至120元不等的价格销售给他人,已销售数额共计24万元,非法获利共计12万元。另有380粒未销售,按照最低销售价格每粒80元,未销售数额共计3.04万元。
2022年7月23日,公安机关在吴某的住处查获380粒假的“安宫牛黄丸”、10个“黄色安宫牛黄丸”包装盒、3个红木“安宫牛黄丸”包装盒等。经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该扣押的“安宫牛黄丸”系假药。
最终,吴某等来的不是泼天的富贵,而是严厉的刑事处罚。经法院审判,被告人吴某的行为侵犯了国家药品管理制度,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54万元;责令其退出非法所得12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同时,判处被告人吴某承担销售价款的十倍的惩罚赔偿金,在全国发行的媒体上对其非法销售假药“安宫牛黄丸”的行为公开赔礼道歉并刊文发布警示性公告,收回并销毁其销售的尚未服用的假药“安宫牛黄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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