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造黄谣的人,被行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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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女士是某公司负责人

  经常需要回复各类往来信息

  这天清早她刚打开信息软件

  铺天盖地的辱骂信息

  让她瞬间傻了眼

  ……

那个造黄谣的人,被行拘了…

  “警察同志,你们一定要帮帮我,还我清白!”

  9月1日上午,东营公安分局接到张女士报警,称“有人从公开平台造谣侮辱我!”由于涉及张女士个人照片、身份信息等敏感信息,众多网友可以直接找到张女士,这让张女士的好友申请“炸了锅”。据张女士介绍,她接连收到数条侮辱性信息,对工作和生活造成严重影响。不堪其扰的张女士当即选择报警。

  为将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分局网安民警经过深入调查取证,依法传唤嫌疑人吴某接受询问。吴某与张女士竟然还曾是生意伙伴!

  经查,吴某与张女士近日因业务纠纷产生矛盾,为泄私愤,吴某恶意编辑张女士的照片、身份、住址等个人信息,称张女士私生活不检点等诽谤、侮辱性言论从网络平台发布,对张女士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吴某到案后,对其发布虚假信息、损害他人名誉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东营公安分局依法给予吴某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其向当事人道歉并删除相关信息,消除不良影响。

  被“造黄谣”后我们应当如何做?

  警察蜀黍给你支招!

那个造黄谣的人,被行拘了…

  实施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从重处罚:

  (1)针对未成年人、残疾人实施的;

  (2)组织“水军”、“打手”或者其他人员实施的;

  (3)编造“涉性”话题侵害他人人格尊严的;

  (4)利用“深度合成”等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发布违法信息的;

  (5)网络服务提供者发起、组织的。

  共筑清朗网络空间

  当我们遭受了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固定证据,收集谣言内容的相关录音、录屏、微信记录、朋友圈截图等证据;如果是网络谣言,可对造谣者的昵称/ID、视频播放量、转发量、点赞量、自己社会评价降低、工作受影响等等进行截图或录屏;如果对身体健康造成影响,可提供就医记录、医生诊断证明。有条件可以用公证软件或者到公证处,对证据进行公证。

  消除影响,可立即联系相关平台,向平台投诉,要求删除或屏蔽相关内容。

  及时报警,若情况严重,应迅速联系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保存的证据材料,要求警方介入调查处理。

  寻求法律救济,受害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依据《民法典》相关条款,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

  转自:东营公安分局

来源: 山东省委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