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对女交警吹口哨,被罚款200元,扣6分”?昆明警方查证结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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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

  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

  在工作中发现属地一短视频平台用户

  发布了一则图文信息。

  图片为修改后的

  “交管12123”APP违章处理界面截图,

  内容显示其

  “因开车对女交警吹口哨

  被罚款200元,扣6分。”

“因对女交警吹口哨,被罚款200元,扣6分”?昆明警方查证结果发布

  经民警查证,

  该图片系赵某(化名)为博取流量,

  扰乱视听为目的恶意制作,

  其使用“模版改字P图”功能

  将个人原本的违法行为恶搞修改为

  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规定的处罚项目,

  扰乱网络秩序,

  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

  赵某(化名)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因对女交警吹口哨,被罚款200元,扣6分”?昆明警方查证结果发布

  制造传播谣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

  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商业信誉的,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

  如果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若散布谣言,公安机关可以依据上述规定对行为人进行处罚,派出所会依据规定,用传唤证对行为人进行传唤、查证、处罚。

  刑事责任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024年是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年,自公安部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启动以来,昆明市公安局积极响应,结合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全面加强线索摸排、案件侦办及综合治理工作,坚决打击造谣传谣的违法犯罪行为,全力营造健康、清朗的网络空间环境。

  综合:昆明警方发布微信公众号、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

来源: 掌上春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