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购买的二手车,却过不了户!柳州一男子懵了

光明网

近日,莫先生在柳城县二手车交易市场买了一辆二手别克牌轿车,送给远在四川的亲戚使用。亲戚却表示,该车被更改了发动机号,过不了户。幸好,在柳城县消委会的协调下,车商退回了购车款,并对莫先生进行了补偿。

莫先生在柳州生活,一直想给远在四川的家人购买一辆车。他通过中介得知,柳城县有一辆二手的别克牌轿车适合他的要求。

刚购买的二手车,却过不了户!柳州一男子懵了

莫先生购买的二手车。

7月25日,莫先生在柳城县二手车交易市场的一个车行,购买了这辆二手轿车,一次性支付全款1.7万元。销售人员称,交易完成后,他们可以协助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刚购买的二手车,却过不了户!柳州一男子懵了

莫先生购买的二手车。

第二天,莫先生把该车开去四川,并将相关资料交给在四川的亲戚去办过户。7月29日,当地车管所的工作人员回复说,该车发动机号有打磨修复的痕迹,不能办过户。莫先生与车行沟通,车行不承认更改过发动机号,让莫先生去找第三方代办,称花钱就可以办过户。莫先生不认可这种做法,遂拨打12345热线投诉,请柳城县消委会帮忙调解。他认为商家存在欺诈行为,要求退一赔三。

有关工作人员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不得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

刚购买的二手车,却过不了户!柳州一男子懵了

调解人员在了解情况。图片均由柳城县消委会提供

车商作为专业的二手车从业商家,在销售时,应当如实告知买家有关车辆的真实情况。如果车商存在更改发动机号的行为,或收购该车时知晓该车发动机号已更改,则属于故意隐瞒车辆的真实情况。而柳城县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在核查过程中,无法取得车商故意行为的直接证据材料,无法认定车商存在消费欺诈。

最后,双方达成协议,车商退回莫先生购车款1.7万元,并支付该车开往四川的过路费、油费及修车费等费用共计5100元,另外还补偿莫先生5000元。

柳城县消委会提醒消费者,购买二手车时,要选取正规的二手车行,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同时,大家还要注意查看车辆是否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出示的检测报告,并认真对照检测报告查看车况。

转自 | 南国记者廖艳明 实习生潘哲辉 通讯员陈致信

来源: 南国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