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一女童开车上路?后续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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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车上路  安全第一

  然而有个别家长“迷之操作”

  带孩子出门时竟直接

  让孩子上手开车

  7月14日

  长沙交警收到热心网友举报

  称在短视频平台上刷到一个视频

  一辆小车在路上行驶

  而驾驶人竟是一名小女孩

  车辆行驶过程中

  女孩不停地在旋转方向盘

长沙一女童开车上路?后续来了!

  根据举报线索

  长沙浏阳交警锁定了驾驶人吴某某

  7月17日

  吴某某在交警要求下

  来到浏阳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据吴某某描述

  他当时觉得好玩便让小孩

  在驾驶座上“放飞自我”

  还录下一段视频发到了网上

  没想到引发了这么多网友的关注

长沙一女童开车上路?后续来了!

  “开车这件事开不得一点玩笑"

  “一不小心就会酿成大祸”

  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吴某某认识到了自己这种行为

  会给自己、家人和其他交通参与者

  带来严重危害

  并承诺今后绝不会再发生此类情况

长沙一女童开车上路?后续来了!

  民警依法对其

  “明知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将机动车(不含摩托车)交由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

  并处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长沙一女童开车上路?后续来了!

  随后

  浏阳交警将举报查处的结果

  反馈给热心网友

  长沙交警提醒

  驾车非儿戏

  莫拿生命安全开玩笑

  在孩子面前

  家长要以身作则

  引导孩子安全、正确乘车

  切莫出现本案例中这种危险的场景

  相关法律知识拓展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四条: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文明交通

  你我同行

  转自湖南交警

来源: 长沙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