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必看!孩子这样骑车,受伤还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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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乐的暑假到来

  不少学生

  选择骑自行车、电动车外出

  但需注意的是

  “会骑≠能骑”

  在“放飞自我”的同时

  很容易把交通安全抛诸脑后

  交通安全隐患也随之增加

  日前,蚌埠

  一名13岁少年

  在骑行电动车时

  未佩戴安全头盔

  并违规搭载另一名

  13岁少年

  同样未佩戴安全头盔

家长必看!孩子这样骑车,受伤还担责→

  因疏于观察

  电动车直接闯红灯

  通过路口

  随后被一辆

  超速通行的轿车撞飞

  事故造成2人受伤

  2车受损

家长必看!孩子这样骑车,受伤还担责→

  经认定

  骑行人李某

  存在未满16周岁

  驾驶电动车违规载人

  闯红灯等多项违法

  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机动车驾驶人祝某某某

  超速行驶

  承担事故次责

  少年儿童应急处置能力较差

  安全意识相对较弱

  交警也在此呼吁广大家长

  要重视并加强孩子的安全教育

  提升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意识

  安徽交警在这里

  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

  1

  未“够龄”不得骑行电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且无妨碍安全驾驶的身体缺陷、疾病。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仅限搭载一人,但是驾驶不具备搭载条件的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搭载人应当在驾驶人后方正向骑坐。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采取使用安全座椅等保护措施。十六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

  2

  骑乘者均需佩戴安全头盔

  骑乘电动车须佩戴安全头盔,头盔是遇到危险的最后一道防线。不戴头盔,当头部撞击到地面、坚硬的石块、铁制的栏杆等物品时,就是“以卵击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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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尽量减少在马路上的逗留时间;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切记不可图一时之快,抱着侥幸心理闯红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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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年骑行闯红灯被撞受伤

  安徽交警提醒

  暑假期间

  家长一定要加强对孩子们的

  交通安全教育

  关注孩子的出行安全

  确保未满12周岁的

  不上路骑行自行车

  未满16周岁的

  不驾驶电动自行车

  不将机动车交给

  无驾驶资格的孩子驾驶

  转自:安徽公安交警在线

来源: 宿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