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眉山一12岁学生骑电动车载9岁同伴上路被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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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朋友们正在愉快的

  享受暑假生活

  但是各位家长要保持警惕

  假期是学生交通事故的高发期

  案例曝光

  7月1日12时16分许,王某(12岁学生)骑行电动自行车,搭载9岁同伴行驶至洪雅县将军镇杨场村路口处时,左转驶入村道过程中,与直行由李某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王某及搭乘人员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洪雅交通警察大队调查认定,王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李某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为确保孩子们出行安全

  避免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呼吁广大家长和孩子们

  一定要注意假期出行安全

  平安快乐过暑假

  交通安全不放假

  以下这些交通安全注意事项

  家长和孩子一起来学习吧

  01行走时,要注意

  ◆走人行横道,靠路右边走

  ◆不随意横穿马路、横跨护栏

  ◆注意道路信号,服从交通管理

  ◆不在车行道、桥梁上追逐玩耍

  ◆不穿越、攀登、跨越道路隔离栏

  02骑车安全要注意

  ◆不手攀机动车、紧跟机动车行驶

  ◆骑车转弯提前减速

  ◆不在人行道、机动车道骑车

  ◆骑车出行不闯信号灯

  ◆不双手离把、追逐打闹、三五并行

  ◆检查好车况,不在马路中间骑车

  特别提示

  ◆未满12周岁不能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不能骑电动自行车上路

  03乘坐私家车出行

  ◆乘车要系好安全带,12周岁以下儿童建议乘坐儿童安全座椅

  ◆家长不要把孩子遗漏在车上,下车锁门前一定要仔细检查

  ◆尽量不要在行驶的车上吃东西,防止紧急刹车时,食物误入呼吸道造成窒息或咬到舌头

  04乘坐电动车出行

  ◆家长骑行电动车接送孩子,骑乘人员要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头盔

  ◆电动车行驶上路一定要按规定上牌、靠右行

  ◆不让孩子站立或坐在脚踏板上,不要加装雨棚或挡风被

  供 稿:交通警察支队

来源: 眉山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