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的话题
一直被大家所关注
关于骑行交通安全
洛阳交警再三强调
未满16周岁,不可驾驶电动自行车
未满12周岁,不可驾驶自行车
而驾驶电动摩托车
需要年满18周岁
并依法取得相应车型的驾驶证
但是在蜀黍的日常工作中,还是发现存在令人担忧的情况。暑假马上来临,孩子们外出增多, 出行风险增大,家长们要看管好家中车辆,切勿让孩子危险骑行,教育孩子勿在马路上嬉戏打闹、横穿猛跑。洛阳交警公布一批我市涉及未成年骑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案例,请引以为戒,提高警惕▼
案例一:
4月29日晚,张某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某路段时,与横过道路赵某(14岁)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该起交通事故导致赵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案例二:
5月2日中午,陈某某(11岁)驾驶二轮电动车(乘坐人丁某甲、丁某乙、李某某)行驶至某村附近道路时,与王某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该起交通事故导致陈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案例三:
4月19日下午,于某某(14岁)驾驶二轮电动车行驶至一路口时,与韩某某驾驶的电动三轮摩托车发生碰撞。该起交通事故导致韩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案例四:
1月6日下午,张某某(14岁)驾驶二轮电动车行驶至一路口时,与楚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该起交通事故导致张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案例五:
6月7日下午,李某某(学生)驾驶二轮电动车行驶至某小学门前道路时,与行人赵某某发生碰撞。该起交通事故导致赵某某受伤、车辆损坏。
这些事故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未成年人操作电动自行车的熟练程度较低、应急能力较差,再加上缺乏对危险隐患的认知,若遇上述案例中的紧急情况,往往很难准确避险。
✎ 电动自行车自身平衡系数较低,若是超员超载,更易出现制动不良、车身失衡等现象,一旦发生事故,会增加死伤的概率。
• 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自行车危害 •
❶ 电动自行车的车速比自行车快很多,但操控稳定性和刹车系统的安全性能不佳,本身存在较大安全风险。
❷ 未成年人的安全意识薄弱,对交通法律法规的了解相对较少,驾驶电动自行车时常出现逆行、载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等违法行为。
❸ 未成年人往往年轻气盛,骑车速度较快,甚至伴随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如追逐打闹、比赛超车、玩漂移等,大大增加了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危险系数。
❹ 未成年人生活经验不足,心理、生理素质不够成熟,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应变能力不够,不能及时采取正确处理方式。
一起起事故不断敲击着我们
如若不注重
对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教育
事故可能随时会夺走孩子的生命
导致终生悔恨
真正的“马路杀手”
其实是交通安全意识淡薄
其实是对交通法规的漠视
所以,作为家长
一定要履行教育和监护责任
树立正确的交通安全理念
摒弃交通安全陋习
步行篇
1.走路要走人行道,在没有人行道的路上要靠道路右侧行走。
2.过马路一定要提前观察路口情况,不要“飞奔式”过马路,也不要横冲猛跑、突然折返。
3.过街时要走画有斑马线的人行横道,也可以使用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等设施过马路。
4.过街要遵守交通信号灯,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在没有红绿灯的路口过马路时,要谨记:一看、二慢、三通过。
5.不能在道路上追逐、打闹或者使用滑板、旱冰鞋、平衡车等滑行工具。
骑行篇
1.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骑行。
2.骑车转弯时要伸手示意,横穿马路要下车推行,骑车要集中注意力,要远离大型车辆转弯时内侧区域。
3.不满 12 周岁不要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不满16周岁不要在道路上骑电动自行车。
4.不要骑车带人或追逐竞驶,不要脱手或手拿东西骑车,骑车时不要攀附其他车辆,需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乘车篇
1.全程全员系好安全带。
2.开车门前多注意,在没有观察清楚周边环境的情况下,这样下车极易造成“鬼探头”现象,还可能会给后方驶来的非机动车带来危险隐患。开启车门前应当注意观察车辆周围情况,确保安全后再开门。
3.不要将头和身体探出天窗或者侧窗,否则在行驶过程中身体容易被车外物体刮到。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
是祖国的未来
让我们一起守护他们的出行平安
让平安陪伴他们欢乐过暑假
信息综合:宜阳交警大队、洛阳交警一大队
来源: 洛阳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