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今夏高温补贴开始发放。企业职工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室内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
据了解,当天气达到一定温度时,企业应对从事户外露天作业或劳动场所室温无法降到一定温度的劳动者提供一笔补偿性津贴——高温津贴。今年,温州高温津贴按《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继续执行。具体标准为,企业职工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室内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其中,工作性质在室外与室内来回流动交替或主要作业时间在室外,以及高温炉前作业的,视同室外作业。
值得注意的是,夏季高温津贴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企业不得因高温津贴增加而降低劳动者工资。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企业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此外,企业在发放夏季高温津贴的同时,应继续做好工作现场清凉饮料的供应。
今夏高温补贴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
转自 |温州日报
来源: 温州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