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是大事
许多人都会对房子
精挑细选
但是你有没有想过
买房的过程中
一个专业的中介也至关重要
而上海一位倒霉的买家
就因为中介不专业
被坑惨了……
沈先生家住上海浦东
他想换房改善居住条件
于是找了一家知名中介公司
并全流程委托中介代办相关事宜
在中介给沈先生推荐的几套房中
沈先生相中了张先生的房屋
经过中介谈价格后
双方见面签合同付钱
双方签下三方购房协议
并承诺半年后过户
有这样的约定
是因为沈先生在定房时
还没卖掉自己的房,手头没钱
于是,在支付了20万的定金后
沈先生又把自己的房子
在同一家中介处挂牌售卖
看似沈先生的换房过程还挺顺利
但没想到,中介却悄悄告诉沈先生:
尊敬的客户
一个坏消息一个好消息
你想先听哪个?
坏消息,这套房子上有个170万的抵押
好消息,抵押的钱没有房价高
只要办手续前还掉这笔钱
不影响后续过户
于是
沈先生又陆续转给房东46万
合计共付了66万元定金
事后沈先生说
这是中介要求的
给钱就能多催促房东去解抵押
但中介却说
这是沈先生自愿借给房东的
可是在沈先生付了66万后
房东张先生不但
一分钱没还抵押
且产证上还多了四五个查封!
房子交易价228万
抵押170万
再来四五个查封
沈先生赌不下去了
换谁都受不了
他找到中介
对方却两手一摊:
我们都是受害人啊
你们不交易,我也拿不到中介费
这几天都白跑了啊
沈先生二话不说去打官司
律师一查才发现
房东虽然欠钱不还
但人家没撒谎
他在中介挂牌的时候
就明确表示房产“有抵押”
但沈先生在中介签的三方协议中
却显示“无抵押”
上海一中院审理后认为
中介公司未尽房屋调查核实义务
存在服务瑕疵
承担20万元内的连带责任
也就是说
沈先生的购房定金
房东张先生应退赔
但中介公司也有责任
应该先赔付沈先生20万元
之后再向房东追偿
需要提醒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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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产交易过程中
一定要小心谨慎
特别是签订的合同条款
涉及到有无抵押等
一定要了解清楚后再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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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上海新闻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