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一声巨响
配电间冒起了浓烟
4月8日晚上10点15分
杨浦区辽源西路230弄10号19楼楼道
发生了惊魂一幕
事故发生后,究竟谁负责、谁维修
却迟迟没有一个论断
浓烟过后,居民心有余悸
居民戴女士回忆说,当时爆裂声响了大约半分钟,紧接着就闻到了异味,开门发现楼道里浓烟滚滚,同时20楼到25楼发生了停电。大家十分害怕,立刻拨打电话找物业,没过多久,电网工作人员也赶来检查和抢修。
据了解,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电缆线沉降与桥架摩擦,产生了短路,持续了大约15分钟。居民介绍,大楼房龄有17年,10号楼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因为电缆问题停电过两次,而4号楼更是发生过火情。
尽管这次配电间冒烟后得到了抢修,但居民仍然心有余悸,戴女士表示:“现在维修保养、维护检测以及电缆是不是需要更换等很多事都纠缠不清,电网和物业各执一词。”
更换电缆谁买单?
电缆没有进行更换,楼里是否还有隐患?谁该为这次事故负责呢?小区物业经理陶晶表示,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电表表前(即电表与电源之间的电缆线路)由国家电网维修维护,表后(即电表与用户用电设备之间的电缆线路)的问题由业主承担,如果需要物业定期维护,需要业主在签订服务合同时另行约定,而目前小区业主没有与物业进行过这样的约定。作为物业,他们将增派人手巡视,保障业主安全。
国网上海市区供电公司营销部副主任沈晓枉表示,故障设备是大楼内部线路,不属于电力公司资产,根据《民法典》规定,该内部线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他表示临时措施不能长久保证正常用电,建议业主尽快更换电缆,电力公司会配合做好技术指导工作。
沈晓枉提到此前在上海也有类似的案例,最后通过司法途径,处理结果是由业主承担更换电缆的费用。对此,戴女士仍有疑问,其一是配电间冒烟是否与供电公司维护保养不当有关,其二是更换电缆后,谁来承担维护保养的责任。
如何推进解决问题、解除隐患?
各方对于后续的处理有不同的看法,江浦路街道城建中心主任韩斌红表示,将会同小区的“三驾马车”和供电公司搭建居民的协商平台,推动问题的解决,另外现阶段也会督促物业增派人手,加强巡视。
实际上,在4号楼发生火灾后,居委会曾经做过居民意见征询工作,但是结果并不理想,大多数居民认为应由供电公司承担责任。
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明昊分析,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本案例中,如果电缆线确实需要更换,相应成本需要由全体业主承担。至于日常的维保工作,他认为业委会在选聘物业时应对物业公司提出明确要求。另外,电力公司除了进行抢修,应指导物业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物业在履行对特种设施保养责任的基础上,也有义务与业委会沟通理清责任权属。
记者:计青牧、孔权
来源: 上海新闻广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