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电动三轮车
合肥警方紧急提醒
电动三轮车在农村地区
是短途轻量运输的常用工具
也是老年人群体
日常出行的首要选择
但是随着老人年龄的增长
操作能力逐渐下降
往往会增加出行风险
血淋淋的一幕幕
重现违法行为带来的危害
驾车不让行、违法载人、闯灯
……
千万别等事故发生
才知后悔!
任性闯灯
日前,长丰县
许某驾驶三轮电动车
沿长丰县水湖镇长新路
由东向西行驶至
长新路锦湖巷交口时
丝毫不减速
直接闯红灯通行
与张某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
发生碰撞
事故造成张某某受伤
两车受损
违法载人
交警巡逻发现
一辆农用三轮车内
坐着一名老人
交警告诉驾驶员
农用三轮车不能载人
不仅没有安全带
而且车辆重心不稳
一旦急转弯或紧急刹车
极易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
交警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火”拼车速
日前
申某某驾驶三轮电动车
由南向北行驶至
十字路口时
与由东向西
超速行驶至此的
陈某某驾驶的小车发生碰撞
事故造成申某某受伤
两车受损
经查
申某某驾驶三轮电动车
过路口时未让
右侧来车先行
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负主要责任
陈某某驾驶车辆超速行驶
是造成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
负次要责任
当前,合肥公安交警部门盯紧“两客一危一货”、面包车、三四轮电动车等重点车辆,聚焦国省干线公路、县乡道路等重点路段,以农村地区老年人、重中型货车驾驶人等重点群体,在“一早一晚”等重点时段,严查严管“三超一疲劳”、农村“双违”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劝导。
▲3月7日,交警支队庐阳大队交警向电动三、四轮车驾驶人发放《致全市电动三四轮车驾驶人的一封信》。
▲3月4日,巢湖市公安局交管大队银屏中队以“平安戏”下乡为契机,向村民宣讲电动三、四轮车违法载人、骑乘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
▲2月27日,交警支队庐阳大队在辖区各大重点路口路段开展电动三、四轮车违法行为整治。
▲2月26日,交警支队瑶海大队将印有警示标语的反光标贴,贴在过往的电动三、四轮车车身两侧、车尾。
▲2月26日晚间,巢湖市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走进辖区农村居民家中,通过拉家常的方式,就农村地区群众的交通出行进行宣传引导和安全提示。
交警提醒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
作为家人
要做好老人的日常安全叮嘱
鼓励老人乘坐公共交通出行
不要骑乘电动三轮车
作为驾驶人
行车中遇到老年人
要注意提前礼让
不可随意鸣笛惊吓
广大老年朋友
应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抵制交通陋习
安全文明出行
转自:合肥警方
来源: AHTV第一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