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天下午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相关负责人就日前印发的《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进行解读。《硬措施》对严格事故调查工作提出新要求,其中提到,对发生事故的矿井严格处罚,既要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也要对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处罚,若有谎报、瞒报或者关闭监控系统、伪造监控数据等,一律加倍处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对矿山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矿山系统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央视新闻客户端)
来源: 中国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