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天开始
集贸市场使用照明灯具
开始执行统一新规
在新规实行前一天
记者走访了
贵阳市内的几家集贸市场
他们的用灯情况有什么变化?
我们一起去看看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从12月1日起,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
在新规实行前一天
记者走访了
贵阳市云岩区民生路菜市场
红边门农贸市场
青云路农贸市集等地方
发现有的市场
更换了部分灯具
而有的市场灯具依旧没有变化
还是使用的红光“美颜灯”
红边门农贸市场市场经理 杨先生:有的生鲜灯还没有拆下来,要借用这两天时间给老顾客要解释到位,有的灯照出来,颜色和我们产品的质量是无关的,是保质保量的。今天在市场关门以前,我们的生鲜灯是整体要执行更换到位的。
多又多农贸市场管理经理 陈经理:我们已经喊他们全部统一地更换了,不准用彩灯,就用我们这种白光灯,这个就是我们统一采集买来的这两种样品,看他们适用于哪种,我们就给他们配备那种。
灯光不同
对于消费者来说就会产生判断误差
而食材的品质以及新鲜程度
需要依靠食物本身的色泽来进行分辨
彩灯下的皮肤颜色看起来比白灯下的相对红润
更换统一的白炽灯
也进一步规范了
生鲜食用农产品的质量管理
贵阳市民:在白织灯下看得出它是真实货,有些颜色看起来新鲜,但实际上肉拿出来就是另外一种颜色。
贵阳市民:在没换的灯光下面,肉是红色的,看着一点都不舒服。
贵阳市民:换了灯很好啊,换了这个灯,看到这个菜就知道是好坏,就很明显,早就应该像这样的,有些烂肉放在上面就不知道。
以往的红色 紫色 绿色灯光
将退出市场
各种食材也会相继“素颜”亮相
12月1日开始
大伙儿再去到集贸市场
便是“所见即所得”
看到的食物
都是最直观的真材实料
新规的实行 需要全民监督
根据规定
从12月1日起
商家违规使用“生鲜灯”
且拒不整改的
会被处于五千元以上
三万元以下罚款
大伙儿在生活里如有发现此类情况
可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
记者丨陈诗宇 朱小龙
来源: 百姓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