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志伟、杜旭东等多位明星道歉!为电诈家族站台庆生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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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有网友发视频称

  “多位明星给缅北四大家族

  白所成之子白应苍庆生”,引发热议

  该视频疑似拍摄于一场生日宴

  舞台中央的大屏幕上播放的视频中

  有不少明星、网红的身影

曾志伟、杜旭东等多位明星道歉!为电诈家族站台庆生违法吗?

  朋友介绍、碍于情面

  ......

  对此,曾志伟、杜旭东、曹查理等演员

  已发布视频就该事件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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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媒体报道

  类似的祝福视频早已在网络热销

  记者联系多家经营祝福视频的店家后发现

  祝福视频的价格

  从普通版的几十元、上百元

  到明星版的上千元、数万元

  有不少店家的月销量可达1000+

  专业的私人定制甚至可以卖到

  五位数、六位数的高价

曾志伟、杜旭东等多位明星道歉!为电诈家族站台庆生违法吗?

  据一份店家提供的“明星价位表”

  名单显示多位一线知名艺人的名字

  名字后面标注价格均超过五位数

  其中价格最高的为12万元起

  对于这一俨然形成产业链的祝福视频

  明星为电诈家族站台庆生违法吗?

  是否相当于广告代言行为呢?

  上海法治报·法治新闻眼融媒体工作室请来

  上海天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詹德强律师发表看法

  詹德强表示,首先要明确的是,艺人依法依规通过社会公开渠道为有关企业、品牌方代言的行为不违法。但是,若艺人事先明确知晓视频的祝福对象可能从事违法犯罪行为,还为其录制祝福视频,这时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该视频对公众起到了宣传、推荐的作用,在这此种情况下艺人可能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艺人为他人拍摄庆生视频,如果视频内容仅涉及生日祝福,则不构成广告代言行为。但如果庆生视频中明显提及某品牌、商品或者服务,达到宣传效果,尽管视频并未以广告形式出现,但同样具有“艺人以自己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性质,并且也具有公开性,则构成广告代言行为。

  对于广告代言行为,艺人应采取谨慎的注意义务。如果代言品牌方有明确的违法行为,仍代言的,则会构成违法代言,涉及违反《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所规定的“违反广告代言相关法律法规,或以虚假宣传、引人误解的方式欺骗、误导消费者”。

  詹德强强调,艺人作为社会公众人物,对不良违法行为进行抵制,应当起到带头表率作用,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加强自律,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作者 | 詹德强(上海天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部分新闻素材综合自中国新闻社、新黄河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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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上海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