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常说的“癞蛤蟆”学名蟾蜍。常见于田间地头、沟渠、池塘及沼泽地带,可是您知道吗?抓蟾蜍也是犯法的!
蟾蜍俗称“癞蛤蟆”。虽然没被列入国家野生动物保护名录,但进入“三有动物”名录。即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同样受法律保护,不得非法猎捕,否则将触犯法律。很多人认为,捕捞蟾蜍是再普通不过的事。殊不知,不当回事会出大事。甚至可能会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
不久前,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非法狩猎案件提起了公诉。麻袋里活蹦乱跳的“癞蛤蟆”共有130多只,是曹某在顺义区某地的一条河沟捕捉的。2023年4月的一天,曹某正在抓蛤蟆时,被民警当场抓获。
被抓的“癞蛤蟆”学名为中华蟾蜍,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他虽然长相奇特,但却是捕食害虫的能手、守护森林的卫士。经鉴定,曹某捕捉的130只中华蟾蜍整体价值人民币1.3万元。
据曹某供述,平时自己以抓蚂蟥卖钱为主要收入来源。有一天,曹某在网上发现捕捉癞蛤蟆也能卖钱,于是,便从外地驾车来到了顺义区内。曹某说,案发地点比较偏僻,没有灯光。于是,他利用头灯照明吸引癞蛤蟆,然后再用夹子抓住后放进麻袋里。
在审查起诉期间,曹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认罪认罚,并缴纳生态损害赔偿款500元。被捕捉的129只活体中华蟾蜍已移交,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中心放生处理。目前,曹某因犯非法狩猎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来源: 北京交通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