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钱快,不费事
轻轻松松就能赚钱
为小利献出电话卡、银行卡
给犯罪分子充当洗钱“工具”
请注意!
近日
腾冲市公安局西源派出所
连续查处3起
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案
查获违法人员3名
1
10月30日
市局刑侦大队
在工作中发现
周某涉嫌非法出借银行卡
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
随即将情况通报至
西源派出所
经查
周某欲在某APP贷款
期间一网名为“糊涂”的男子称
贷款需要做银行流水
周某便利用自己的手机银行APP
为对方存取款
2
10月31日
市局刑侦大队将
赵某涉嫌非法出借银行卡
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情况
通报至西源派出所
民警调查得知
10月29日
赵某办理一张银行卡后
利用该卡帮助电信诈骗团伙
实施诈骗资金转账
并获取1000元报酬
3
11月1日
西源派出所接刑侦大队通报
段某涉嫌非法出借银行卡
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
经查
段某为获取报酬
利用自己的银行卡
帮助电信诈骗团伙
实施诈骗资金转账20000元
目前
周某等3人因为
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
被依法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即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电信诈骗)还为其提供帮助的犯罪。
如果将本人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以出租、出售、转借等方式提供给他人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均涉嫌违法犯罪,均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广大群众切勿贪图小利,切勿以身试法。
素材:腾冲警方
来源: 保山警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