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帮凶”!保山这3人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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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钱快,不费事

  轻轻松松就能赚钱

  为小利献出电话卡、银行卡

  给犯罪分子充当洗钱“工具”

  请注意!

“帮信”=“帮凶”!保山这3人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被处罚!

  近日

  腾冲市公安局西源派出所

  连续查处3起

  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案

  查获违法人员3名

  1

  10月30日

  市局刑侦大队

  在工作中发现

  周某涉嫌非法出借银行卡

  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

  随即将情况通报至

  西源派出所

  经查

  周某欲在某APP贷款

  期间一网名为“糊涂”的男子称

  贷款需要做银行流水

  周某便利用自己的手机银行APP

  为对方存取款

“帮信”=“帮凶”!保山这3人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被处罚!

  2

  10月31日

  市局刑侦大队将

  赵某涉嫌非法出借银行卡

  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情况

  通报至西源派出所

  民警调查得知

  10月29日

  赵某办理一张银行卡后

  利用该卡帮助电信诈骗团伙

  实施诈骗资金转账

  并获取1000元报酬

“帮信”=“帮凶”!保山这3人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被处罚!

  3

  11月1日

  西源派出所接刑侦大队通报

  段某涉嫌非法出借银行卡

  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

  经查

  段某为获取报酬

  利用自己的银行卡

  帮助电信诈骗团伙

  实施诈骗资金转账20000元

“帮信”=“帮凶”!保山这3人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被处罚!

  目前

  周某等3人因为

  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

  被依法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即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电信诈骗)还为其提供帮助的犯罪。

  如果将本人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以出租、出售、转借等方式提供给他人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均涉嫌违法犯罪,均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广大群众切勿贪图小利,切勿以身试法。

  素材:腾冲警方

来源: 保山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