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排排“生鲜灯”把肉品照得新鲜红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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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一种专门给生鲜农产品

  提色增亮的灯具

  被形象地称为“生鲜灯”

一排排“生鲜灯”把肉品照得新鲜红润!

  在“生鲜灯”照射下

  肉类鲜嫩、海鲜光亮、卤货诱人

  近日

  记者在福建省福州市

  农贸市场、超市走访调查发现

  “生鲜灯”在肉类区、生鲜区

  使用非常广泛

  让消费者难以看清食物的“真实面目”

一排排“生鲜灯”把肉品照得新鲜红润!

  肉类用红色灯提亮成惯例

  摊主表示

  挂红灯是卖肉的一个传统习惯

  为的是让肉“好看”

  市民刘大妈向记者抱怨:“我们这里的肉摊都开的是红灯,根本看不出肉新不新鲜。”

  8月3日,记者来到刘大妈所指的福州市北后路菜市场进行调查。记者查看了7家猪肉摊、猪肉店,全部都用上了“生鲜灯”。

  在福安白云山肉摊点,记者注意到肉摊上除2条日光灯外,还加挂着2盏闪着红色灯晕的“生鲜灯”。摊主告诉记者,这里的肉摊上都挂“生鲜灯”,全天都亮着。挂红灯是卖肉的一个传统习惯,只是让肉“好看”。她用的“生鲜灯”功率并不高,仅50W,有的肉摊用的都是100W至200W,功率越高灯越亮。

一排排“生鲜灯”把肉品照得新鲜红润!

  一柜烤鸭8盏 “生鲜灯”

  记者调查发现

  一些超市、商铺

  密集使用“生鲜灯”

一排排“生鲜灯”把肉品照得新鲜红润!

  蕞牛肉铺用了6盏“生鲜灯”。张文章/摄

  记者在一家标称“蕞牛肉铺”的肉店看到大大小小的“生鲜灯” 有6盏,照射着悬挂在倒钩上的牛肉羊肉。倒钩下方有个肉柜,柜台上方装置着一排排式“生鲜灯”,将柜台内的肉品照得格外新鲜红润。

  ☞彩银惠猪肉专卖店福州鼓西路分店

  用了几盏“生鲜灯”

  另外还用8张红纸标注肉价

  小肉铺远远看去一片红

一排排“生鲜灯”把肉品照得新鲜红润!

  ☞尤溪土猪肉摊点并不大

  却挂着7盏 “生鲜灯”

一排排“生鲜灯”把肉品照得新鲜红润!

  ☞永辉超市福州国棉店

  肉类区装置了一大排“生鲜灯”

  足足21盏

一排排“生鲜灯”把肉品照得新鲜红润!

  该超市肉类区

  一辆“北京烤鸭”移动柜台顶部

  却装置了8盏“生鲜灯”

一排排“生鲜灯”把肉品照得新鲜红润!

  ☞永辉超市福州井大路店

  肉类区装置了10多盏红色调“生鲜灯”

  旁边售卖鸡腿、鸡爪的摆柜上方

  也装置了4盏“生鲜灯”

一排排“生鲜灯”把肉品照得新鲜红润!

  一些卤品店也喜欢用“生鲜灯”

  ☞香香卤店北大路总店

  店内有6盏 “生鲜灯”

一排排“生鲜灯”把肉品照得新鲜红润!

  ☞卤有良品百草卤味店

  一辆柜式卤品车柜内有2盏 “生鲜灯”

  店主告诉记者

  这些“生鲜灯”是购买卤品柜

  随柜配置的

  ☞连锁品牌绝味鸭脖店

  摆放卤鸡翅等卤货的柜台顶部

  有一排排式“生鲜灯”

  服务员表示

  这些灯具都是统一配置的

  在福州市庆城农贸市场,记者看到肉类区装置了10多盏红色调“生鲜灯”。一名肉摊主告诉记者,用什么灯不是他们能决定的,这些灯具均由市场管理方统一装置,从他开始租用这个摊位时就有了。

  该市场管理方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知道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生鲜灯”有规定,但具体如何处理灯具问题还需等待上级通知。

一排排“生鲜灯”把肉品照得新鲜红润!

  记者调查发现

  在生鲜超市、农贸市场里

  就连海鲜、蔬菜摊点

  都会用“生鲜灯”

  ➭海鲜活鱼区会用蓝色“生鲜灯”,突出观赏效果;

  ➭冰鲜黄花鱼会用黄色“生鲜灯”,让黄花鱼呈现黄金色;

  ➭蔬菜摊点会用绿色“生鲜灯”,让蔬菜绿白分明。

一排排“生鲜灯”把肉品照得新鲜红润!

  福州鼓西路猪哥鲜肉土猪专卖店用了6盏“生鲜灯”,店主承认用了“生鲜灯”肉色会更好看。显然,“生鲜灯”的应用,让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容易误导消费者对食用农产品的感官认知。

  京福林北京烤鸭铜盘专卖店店主称,他们的烤鸭柜用的全是普通灯泡,可以体现烤鸭的本色。如果用“生鲜灯”,反倒可能让顾客对产品产生疑虑,影响“回头”消费。

  福州井大路农贸市场一家鸡鸭店店主称,她坚决不用“生鲜灯”,这些灯虽然会让肉更好看,但顾客购买后可能会感觉上当受骗,下次就不来了。

  庆城路一家卤味店老板称,“生鲜灯”太刺眼,其实作用并不大。何况他们做的都是老客户的生意,没必要多此一举。

  记者查看市区非肉类普通食品店

  发现大部分用的是节能灯

  亮度也不大

一排排“生鲜灯”把肉品照得新鲜红润!

  福建开始宣贯检查

  落实禁用“生鲜灯”新规

一排排“生鲜灯”把肉品照得新鲜红润!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生效。《办法》明确,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福建省消委会认为,对于商家使用“生鲜灯”来误导消费者的这一行为违反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也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监管部门的新规定则对此进行了明确禁止,目的是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食品安全。

  福州市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办法》出台后将在做好宣传工作的同时,按照要求落实新规,届时市民如发现商家存在违反规定的情况,可以进行投诉。

  为保障新规定的落实,近期厦门市各区市场监管局陆续开展相关检查,同时针对使用生鲜灯的商户,进行普法宣传,让经营者认识到使用“生鲜灯”属于违法行为,劝导商户自觉更换普通照明灯,逐步摒弃这种商品“美颜神器”。

  记者/张文章

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