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某,拘留5天!请务必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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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1日

  阜阳交警发布一则通报

  请广大电动车驾驶人

  引以为戒

  2023年4月30日,在阜阳市颍州区清河路与阜南路交口东侧,袁某(29岁,利辛县居民)骑行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被交警拦查。在执勤交警纠违过程中,袁某某拒不配合交警执法并辱骂交警。

  颍州警方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袁某,拘留5天!请务必引以为戒!

袁某,拘留5天!请务必引以为戒!

  头盔虽然小

  作用却很大

  交警反反复复说的

  “骑行一定要戴头盔”

  那么

  头盔到底是为自己戴的

  还是给交警戴的?

  请看下面这名6岁女孩

  是如何教育妈妈的

  ↓

  视频:未来网

  头部是人体最脆弱

  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

  电动自行车发生事故时

  对驾驶员的冲击力很强

  据统计,近年来

  阜阳市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事故

  占交通事故总数的70%

  因未佩戴安全头盔

  导致死亡的高达80%

  来看一个模拟实验

  来看看头盔有多么重要

袁某,拘留5天!请务必引以为戒!

  未戴头盔的西瓜↑

袁某,拘留5天!请务必引以为戒!

  佩戴头盔的西瓜↑

  在巨大冲击力下

  佩戴头盔与未佩戴头盔的西瓜

  结果截然不同

  试想一下

  如果这个西瓜换成骑行人

  后果不堪设想

  ……

  所以,为了你的安全

  请戴好安全头盔!

  转自:阜阳公众网

来源: 阜阳交通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