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通知!不要再给孩子买这种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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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

  一本“教人自杀”的图书

  再次出现在网络

  引发广大网友关注

  在相关售卖平台上

  商品表面上是印有“自杀”封面的

  空白笔记本

  实际售出的笔记本里却有文字内容

紧急通知!不要再给孩子买这种书了

  有些青少年在国内某视频平台播放的

  一部动漫中发现该书

  并且从国内电商平台上购买该书

  还有的卖家在二手平台

  以“开团定制”形式对外贩售该书

  售卖链接有上千人次浏览记录

  在评论区,不少网友呼吁:严查!

紧急通知!不要再给孩子买这种书了

紧急通知!不要再给孩子买这种书了

紧急通知!不要再给孩子买这种书了

紧急通知!不要再给孩子买这种书了

  卖家销售该类含有有害信息的图书

  将承担这些法律责任: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任何出版物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五十条

  禁止制作、复制、出版、发布、传播含有宣扬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迷信、赌博、引诱自杀、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图书、报刊、电影、广播电视节目、舞台艺术作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信息等。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

  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违反国家规定,出版、印刷、复制、发行本解释第一条至第十条规定以外的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出版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以 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防止有害书籍危害青少年成长

  社会面管控固然重要

  但是

  家长对孩子的监督

  和孩子自我习惯的养成

  更加重要!!!

  如何预防青少年浏览不良信息

  01

  家长要关心孩子的心理健康

  父母应注重对孩子兴趣和人格的塑造和培养,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不要让手机成为孩子唯一的“玩伴”。父母要时刻关注孩子的情绪和感受,发现异常,要及时沟通,用家庭的温暖引导孩子的心理步入正轨。

  02

  青少年要善于情绪管理

  青少年要注意自我调节,保持健康睡眠节律和饮食习惯;坚持规律性锻炼,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阅读时选择适合青少年阅读的书籍和资料;时常与朋友、同学等保持积极联系,彼此表达关心,情绪波动时可与亲友倾诉。

  让我们一起为孩子守护心灵的净土

  多和孩子一起绿色阅读

  护佑青青幼苗茁壮成长!

来源: 江苏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