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20万请明星直播带货,3个月仅成交278元!一公司获退赔13.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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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南宁一家商贸公司

  请上海某网络公司旗下的明星

  曹某某直播带货

  交了7万元预付款后

  曹某某带货3个多月

  仅完成278元的销售额

  该公司要求退还直播服务费遭拒

  3月16日

  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通报该案结果

  南宁某商贸公司主要经营迷你榨汁机、加湿器等小百货。

  2022年1月,该公司看中上海某网络公司旗下的明星曹某某,曹某某参演了《步步惊心》等国内不少古装剧,有一定影响力。

  去年1月9日,两家公司签订了合同,由曹某某直播带货,南宁某商贸公司支付20万元直播服务费,在2022年4月30日之前,曹某某在直播间销售额要达到100万元;如果未达到,上海某网络公司要退还直播服务费,并支付已付金额100%的违约金。

花20万请明星直播带货,3个月仅成交278元!一公司获退赔13.9万余元

  ▲签订直播服务合同后,南宁某商贸公司支付了7万元预付款。

  合同签订后,去年1月21日,南宁某商贸公司支付了7万元的直播服务预付款。之后,曹某某在直播间仅成交278元,未达到销售目标。

  南宁某商贸公司要求退款,经核算,双方确认应退还金额为69722元,却一直未果。

花20万请明星直播带货,3个月仅成交278元!一公司获退赔13.9万余元

  ▲直播3个多月,仅完成278元,双方协商退款事宜。

  南宁某商贸公司诉至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上海某网络公司拒不到庭,法院缺席审理。

  法院认为,双方的合同合法有效,上海某网络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完成直播任务,除了退还南宁某商贸公司69722元服务费外,还要支付69722元违约金。

  主办法官告诉记者,南宁某商贸公司能胜诉,是因为在签订合同时,已经明确了双方的责权利。法官同时提醒,无论是委托方,还是受托方,都要量力而行。

  转自:南国早报

来源: 政法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