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五月底,庐江县的杜阿姨在小区外经过一处花坛时,不小心被一根施工的线,给绊倒摔了一跤,这可把她摔得不轻。如今,两个多月过去了,这事儿都没得到解决。
杜阿姨今年56岁,住在庐江县同大镇的一处回迁小区。5月21号,她从外面回家的时候,在小区门口的花坛边摔了一跤。
杜阿姨:砌那个花坛嘛,线没收,不然我肯定不会摔跤,那里也不滑,也没有下雨,就是绳子绊倒我了。
杜阿姨的爱人 张大叔:肯定是不负责任啊,做花坛不做防护措施,导致我老婆腿跌了,责任肯定在他们。
事发之后,张大叔第一时间打了车,把杜阿姨送到庐江县中医院进行治疗。从医院回来之后,杜阿姨在家休息了一个月才恢复正常。期间,张大叔也找到了责任方。
杜阿姨的爱人 张大叔:到社区问,社区讲是开龙物业办搞的。
杜阿姨:我们花了有三千多,感觉他们应该也要赔一点。
可是,双方并没有就赔偿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张大叔向当地派出所报了警。随后,记者联系上了当时参与调解的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小李。
庐江县开龙物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小李:当时在调解,但是我们也做不了主,你讲跟领导讲,我也反馈了,没给我回话。
杜阿姨的爱人 张大叔:派出所调解,讲给1000块钱,但是到现在一分钱没赔,我们到物业办找他,还不理我们。
调解方案对方一直没有答应,就这样,五月份发生的事情,到现在都没有解决。采访当天,记者带着张大叔夫妻俩,来到他们所在的同大镇二龙社居委求助。
庐江县同大镇二龙社区党委副书记 左旗舰:那个花坛是我们委托物业公司搞的,环境整治嘛,美化小区环境,房前屋后都在整顿。
针对杜阿姨受伤一事,左旗舰通知了庐江县开龙物业有限公司经理魏武来到社区进行处理,对方表示对此事并不知情。
庐江县开龙物业有限公司经理 魏武:我没听讲,不知道去派出所调解的事,我不知道这个事,如果属于我们承担的,我们会承担的,这个东西不是他说是我们承担就是我们承担的。
在与公司的工作人员核实清楚之后,魏武当即拿出1000元,交给了张大叔夫妻俩。
庐江县同大镇二龙社区党委副书记 左旗舰:他们在施工过程中,警示牌可能没搞到位,给你们带来了小小的伤害,这块你们第一时间要跟我们社区反映,我们会及时去对接这些事情。
编后:砌砖量直线用的绳子,离地比较近,有的时候还容易跟地砖的颜色混到一起,的确是容易绊倒人。以后施工的时候,这块是有必要竖个警示标志,提醒行人注意。
安徽经视记者周雷雷 陈杰报道
来源: 安徽广播电视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