堵塞安全出口?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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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疏散通道=生命通道

  任何单位和个人

  不得占用、堵塞、封闭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堵塞安全出口?罚!

  2022年4月19日

  鄂州消防部门在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时

  发现辖区某企业

  两处安全出口都被堵塞

  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

堵塞安全出口?罚!

  安全出口被堵塞①

堵塞安全出口?罚!

  安全出口被堵塞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鄂州消防部门责令

  现场整改消防安全隐患

  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对其物业公司处8800元罚款

堵塞安全出口?罚!

  法律延伸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 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七) 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罚款不是目的

  安全才是根本

  遵守消防法律法规

  保障生命通道畅通

  ▌转      自:鄂州消防全媒体工作中心

  ▌图      片:鄂州消防全媒体工作中心

来源: 鄂州市消防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