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晚,在青秀区望园平湖路口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汽车与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电动自行车上3人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事故发生后,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协助将伤者送医救治。
5月11日,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情况通报,经初步调查,当事双方驾驶人未发现酒驾情况。目前,伤者无生命危险,该起事故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当天,南宁交警七大队在长湖立交开展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整治活动。
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七大队民警黄影说:“今天我们在这里对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还有电动车使用假牌、无牌等行为进行整治。”
民警表示,整治行动主要是为了确保大家的安全,生命只有一次,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记者在现场看到,在半个小时的执法整治过程中,就有25名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因为不同的违法行为被民警拦下进行教育和处罚。
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七大队民警黄影说:“在行驶中,电动自行车如果发生事故,不佩戴头盔会加重伤害。同时,如果电动自行车进入机动车道,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民警表示,在电动自行车行驶过程中,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就能有效减少头部伤害。对电动自行车骑行人以及车上的乘客而言,佩戴安全头盔可使头部受伤和颅脑损伤的几率分别减少63%和88%。
小编提醒大家,佩戴安全头盔,是为了自身安全着想,不管是骑车人还是乘车人,都应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记者:廖振中
通讯员:苏铮列
来源: 南宁广播电视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