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亚洲象基础研究不能适应决策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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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原本栖息在云南西双版纳的15头野生亚洲象一路北迁,目前距离昆明已不到100公里。短短40天,该象群“肇事”412起,直接破坏农作物达842亩,初步估计直接经济损失近680万元。野生亚洲象为何离开家园?要到哪里去?如何阻止其北上?

  实际上,“人象冲突”愈演愈烈的背后是人们对亚洲象及其栖息地的理解尚不充分,实现基于科学的决策仍然任重道远。

  为了解亚洲象生存及“人象冲突”现状,笔者带领团队于2019年两度赴云南昆明、普洱、西双版纳等地开展实地调查研究,发现近年来我国在亚洲象种群分布及数量调查、生物学特性研究、栖息地评价、廊道建设、肇事原因及对策分析等基础科学研究工作上不断增加投入,但仍不能适应野生亚洲象保护管理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决策需要。

  中国野生亚洲象到底有多少?

  1957年,中国科学院云南综考队组织调查,证实云南南部存在野生亚洲象。

  之后60多年来,国内外学者曾多次对中国野生亚洲象分布、种群数量及栖息地进行调查,但野生亚洲象个体数目的估计值波动很大。1967年,云南省动物研究所兽类组调查估计全国野生亚洲象种群数量为146头。但也有研究人员认为全国野生亚洲象总数为193头,同年其他团队提供给亚洲象专家组(IUCN/SSC)的资料则为260头。

  2001年,云南省林业厅主持完成的《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报告》认为我国野象总数在214~254头左右。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张立(2006)估计野象总数量在200~250头之间。2018年,云南省林草厅主持《中国野生亚洲象资源本底调查》,统计国内亚洲象种群规模为293头。

  笔者团队发现,已有报道大多通过访问调查、粪便足迹、样线调查、无人机分区同步计数法等获取数据,判读及综合分析后得出大致结果,存在重复统计、漏记等可能,且未将在中老、中缅边境移动的国际象纳入统计。

  亚洲象种群数量及分布不清导致无法判断亚洲象数量变化趋势、合理划定栖息地与配备保护管理资源等,严重影响亚洲象保护管理决策科学性。

  亚洲象食性是否因人“生变”

  自2005年起,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始探索食物源基地建设,试图通过种植亚洲象喜食的芭蕉、棕芦苇等将亚洲象招引至保护区深处。一方面缓解亚洲象食物不足的困境,另一方面减少对周边村寨的干扰。

  而且,地方政府也模仿这一做法,纷纷建设“大象食堂”(食物源基地),种植玉米、甘蔗、芭蕉等,以减少亚洲象进入村寨的频率,并利用亚洲象“追逐”食物源将其“驯养”在野外。

  然而,事与愿违,在“舌尖上的美味”诱惑下,亚洲象除了光顾“食堂”,更喜欢找农田、进村庄、“翻箱倒柜找盐巴”。农田、经济林提供食物,周边河流方便嬉戏、活动,附近林地可供休憩,亚洲象的“吃、玩、睡”基本需求在村寨及周边得到充分满足。

  实际上,亚洲象食性是否因为人类的种种活动产生改变?学界对此仍然存在争议。

  有学者表示,“亚洲象食性并未改变,只是有了更好地做出选择”。也有学者认为,“人类大面积种植的粮食作物成为了亚洲象很好的食物来源,而长期取食人类种植的作物,使其取食习性发生了一定的改变。”此外,现有研究并不能回答在承受来自人类的压力风险下,取食农作物是否作为亚洲象最优觅食策略。

  笔者认为,野生亚洲象食性及其行为决策影响因素的相关研究是破解“人象冲突” 的关键,直接关系到人象冲突缓解措施的科学性,亟需学界回应。

  保护良好的天然森林为何却成劣等栖息地

  1958年至今,我国在亚洲象分布区或潜在分布区建立了11 处自然保护区,形成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主、地方级自然保护区为补充的亚洲象自然保护地网络。

  11处自然保护区中有10处属于森林生态系统保护类型,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等,“计划烧除”与“开天窗”被禁止,森林郁闭度迅速增加,林中空地、林窗逐步消失,影响了森林中草本与藤本植物的有效更替。换言之,森林郁闭度高,乔木树冠彼此相接遮蔽地面,导致亚洲象可采食的林下植物种类与数量不断减少。

  例如,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郁闭度从1983年的88.9%增至2016年的97.02%,导致亚洲象主要食物减少,这些保护良好的天然森林成为亚洲象的劣等栖息地。目前已有62.4%的亚洲象被迫走出保护区且长期“流浪”在外,保护区不再是野生亚洲象的最适宜栖息地。

  2019年新修订的《森林法》规定,在符合公益林生态区位保护要求和不影响公益林生态功能的前提下,经科学论证,可以合理利用公益林林地资源和森林景观资源。这一修订为保护区采取行动恢复亚洲象栖息地打开了窗口,但有专家提出,保护区所保护的主要是中国仅存的季风性热带雨林生态系统,为亚洲象在保护区内“开天窗”,是否会影响其他物种?而且,这样一来,亚洲象的“栖息地”就与“自然保护区”的概念相冲突。那么,如何结合我国亚洲象分布地的经济社会承载力计算环境容纳量,从而为划定亚洲象栖息地范围提供科学依据?这一关键问题没有解决,现有自然保护区的体制弊端就很难根除,新的亚洲象国家公园体制也难以构建。

  针对这些问题,笔者建议未来需要联合国际国内高校、科研院所和骨干企业等,围绕野生亚洲象种群数量、分布、食性、社会行为和栖息地等问题,部署一批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开放科研平台,开展系统的基础研究。例如,继续开展野生亚洲象资源本底调查,跟踪种群数量变化与种群交流情况;全面开展栖息地质量评价,综合考虑亚洲象特征与栖息地其他物种需求,提出亚洲象栖息地保护与管理理论和方法;根据亚洲象特征及其分布区经济社会承载力,开展亚洲象栖息地“退地还荒工程”试点;深入研究亚洲象行为决策等。

  (王宏新 邵俊霖 徐孟志 作者单位系北京师范大学全球共同发展研究院)

来源: 中国科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