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广州市黄埔区发布“黄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公布新增涉疫重点场所的通告”,新增27处涉疫重点场所,详情如下:
因疫情防控需要,请在以下附表中提及的风险时间前后1小时到过相关重点场所(详见附表)的人员,立即与当前所在位置社区(村)联系报备,主动到就近核酸点采样检测,严格落实“3天3检”,同时配合社区(村)和疾控部门要求做好健康管理。若不如实申报,不落实防控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请广大市民朋友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疫情防控期间,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要求,主动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等工作,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就近及时就诊,并如实告知情况。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柳卓楠 侯梦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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