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一对夫妻离婚,513万元达成和解,丈夫“房票”解封抵债!

光明网

近期,“房票”成为

厦门房地产市场的“热门话题”之一

这种拆迁安置权益凭证

成为颇具特色的新型财产权益

“房票”也能被执行吗?

近日,厦门思明法院

针对“房票”这一新型财产权益

最新发布了一起离婚案件!

据悉,思明法院突破传统财产“拍卖变现”常规思维,采用“冻结+调解+市场化处置”模式,成功促成一件已经终本五年的案件达成和解并执行完毕。

一起来看案件详情——

夫妻离婚

妻子申请强制执行

“房票”权益也是财产

女子阿珍(化名)

因阿强(化名)在离婚判决生效后

未履行财产给付义务

向思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要求阿强支付婚内共有的

房屋折价款223万元

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法院依法强制处置了双方婚内共有房产,在优先清偿按揭款后仅执行到30余万元,此外阿强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只能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5年4月,转机来了!阿强家的宅基地即将被拆迁,按照现有政策有“房票”即将发放,阿珍当即向法院提供了这一关键线索并申请恢复执行。执行员第一时间赴相关拆迁指挥部核实线索,冻结“房票”,防止财产转移。

双方513万元达成和解

丈夫“房票”成功解封抵债

接下来

在当前房地产市场背景下

如何处置“房票”

实现价值最大化

成了执行法官的难题

作为拆迁安置权益凭证,“房票”具有较高的市场价值,受市场供需影响大。同时,作为一种新型的财产权益,缺乏比较成熟的评估、处置模式,难以按照普通房产标准化处置流程变现。

对此

执行法官“三步走”巧破局

第一步,市场调研,明确方案,保障各方权益。第二步,居中协调,明确义务,搭起互信桥梁。法院组织多轮协商,为顺利推进执行打下基础。第三步,促成和解,明确定价,案件圆满执结。

经法院多方努力,双方很快以513万元的金额达成和解,阿强的“房票”及时解封,在同一拆迁片区内较早较快进入市场交易,最终以较高折扣售出“房票”。

该价格不但高于双方出售预期,而且高出市场流通平均价格,阿珍的胜诉权益得到完全兑现的同时,阿强“房票”的价值也得到最大程度实现。

法院解读:

“房票”执行三大难

01

财产属性:

作为拆迁安置权益凭证,房票具有较高的市场价值,受市场供需影响大。同时,作为一种新型的财产权益,缺乏比较成熟的评估、处置模式,难以按照普通房产标准化处置流程变现。

02

社会影响:

若直接以票面价值按流程进行司法拍卖,纵然程序没问题,但可能无法实现财产权益最大化,还可能冲击地区房产交易秩序,进而影响“房票”政策目的实现。

03

权益平衡:

因房票被冻结,阿强无法自行变现,需要阿珍冒着财产被转移的风险同意解除冻结才能操作,但最终能否变现亦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曾艺轩 通讯员 思法

来源: 海峡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