峡江一男子给女友转账“520”,分手后无法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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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账“520”分手后无法要回

峡江一男子给女友转账“520”,分手后无法要回

  新法制报讯 胡庆根 记者徐明报道:恋爱中给女友转账“520”、“1314”等具有亲昵含义的金额,分手后能否要回?近日,峡江法院审理一起财产纠纷案件,因原告无法证明该赠与可撤销,法院驳回了其诉求。

  2018年,小伙陈某与女孩刘某确定恋爱关系。陈某陆续通过微信转账、余额宝转账、现金支付等方式向刘某多次转款几十元、几百元或上千元不等。2020年8月,两人分手,此时陈某统计,共向刘某转账近万元。陈某以转账系刘某借款为由,要求刘某返还所转款项。而刘某则以陈某向其转账系陈某自愿行为,是赠与行为,依法不应返还为由,拒绝还款,双方因此诉至法院。

  峡江法院审理认为,陈某和刘某双方转款行为均发生于双方恋爱关系存续期间,且大多数转账单笔金额较小,符合恋爱期间正常消费,其中多次转账金额如“520”等明显含有特殊意义,应当认定为相互赠予。陈某没有举证证明该赠与可撤销,则陈某不能要求刘某返还其所给付的钱财,据此判决驳回陈某的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陈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驳回陈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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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江西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