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江边非法捕捞,收获仅1公斤——仪征警方却坚持数月一查到底

光明网 显示图片

  来源:交汇点新闻客户端

  交汇点讯 今年1月,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了10年禁捕,但仍有人顶风作案。近日,仪征公安局抓获两名涉嫌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嫌疑人。本案中,嫌疑人捕获的水产品仅1公斤;发现民警后连地笼都吓得丢弃了,且再也没有出现在江边。但民警仍经过大量走访,将他抓获归案。公安机关希望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向心存侥幸的人喊话:对于在长江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他们将坚持追查到底,发现一起、打击一起,绝不手软!

在长江边非法捕捞,收获仅1公斤——仪征警方却坚持数月一查到底

  巡逻中撞破非法捕捞,男子吓得连地笼都丢弃了

  为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鱼类基因库,今年1月,长江10年禁捕计划实行。但仍有少部分不法分子铤而走险。几个月前的凌晨5时许,长航公安局南京分局仪征派出所民警在长江沿岸开展“禁捕”工作,巡逻至仪征十二圩幸福河通江口禁捕区域时,发现一男子正在违法使用“地笼”捕鱼。该男子的反应速度极快,发现民警后,立即扔下“地笼”逃离了现场,现场遗留“地笼”4只(每只3.5米),螺蛳、虾、鱼、螃蟹、小龙虾各类水产品少许。事后,经清点,地笼中的“收获”并不多,螺蛳、虾、鱼、螃蟹、小龙虾各类水产品各少许,总重约1.03千克。 尽管“收获”惨淡,但在长江水域安放地笼捕捞水产品已涉嫌非法捕捞,民警立即展开了侦查。然而,嫌疑人远远看到有人靠近便已逃离,相貌特征无法识别。在东窗事发后,此人便再也没有出现过。为了尽快将嫌疑人抓获,长航公安局南京分局仪征派出所将此案移交给了仪征市公安局矿区派出所。

在长江边非法捕捞,收获仅1公斤——仪征警方却坚持数月一查到底

  因一时贪念吃大亏,目前已被取保候审

  矿区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展开侦破工作,尽管手头的线索很少,但民警并不气馁,对周边群众进行了细致询问及分析,最终,一个男子的身影进入了警方的视线:在十二圩某机械厂务工的男子马某。 民警立即找到了马某,经询问,马某承认自己便是当日逃跑的男子。但他同时也大呼冤枉:“我就是帮别人干个力气活,地笼不是我的!”原来,地笼是马某的亲戚孙某(女,74岁)所下,马某华帮其代为收取,却不料收取途中被撞破。办案民警依法遂于当日对孙某进行传唤,孙某对实施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据悉,孙某原是一个渔民,下地笼仅仅是为了因为一时的贪念,想捞点水产品自用或是销售。目前,孙某因涉嫌非法捕捞犯罪被仪征市公安局取保候审,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用实际行动喊话,发现一起打击一起,绝不手软

  对此,有人或许会觉得奇怪:仅仅为了一公斤的水产品,为何要如此大费周章,一查到底?对此,矿区派出所民警表示,本案中,嫌疑人的收获虽然并不多,但其使用的工具“地笼”正是群众口中的“灭绝式”捕鱼工具,网眼非常小,会把水里的鱼虾都一网打尽,就连几厘米长的小鱼都钻不出去,相当于把小鱼苗也赶尽杀绝。他们也希望用这样的实际行动向那些心存侥幸的人喊话:对于在长江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坚持追查到底,发现一起、打击一起,绝不手软! “希望群众引以为戒,不要贪图一时口腹之欲因小失大。一旦发现有非法捕捞的行为,我们将严格依法查处。”警方介绍,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通讯员 赵荣 交汇点记者 李源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来源: 人民日报中央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