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26万彩礼,16岁少女逃婚后又被送回?多部门介入!

  收了26万彩礼

  父母将16岁的女儿嫁人

  女儿不愿意后离家出走

  今天

  话题#父母26万彩礼卖掉女儿或涉罪#

  登上热搜

  2月14日

  广西田东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称

  一未成年女子在田东高速服务区

  被人胁迫急需解救

  民警调查得知,被解救的少女小苦今年16岁,其父母在没有经过她同意的情况下将她许配给当地男子并收了26万元彩礼,无力反抗的小苦选择出逃广东打工

  男方为了找回小苦,带上家人朋友奔赴广东,强行将小苦从工厂宿舍拉回四川老家。

  途经田东县高速路服务区时,小苦以要上厕所为由,紧急求助服务区工作人员帮其报警。

  因涉及未成年人,随后警方联合县民政局、妇联等部门共同开展工作了解事情来由后,田东警方帮其联系了家人,并将她送到了田东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据极目新闻报道,2月20日,田东县妇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曾与女孩父母沟通并就此事劝说其父母,同时也告知女孩未成年人结婚属于无效婚姻。最后由女孩家人到田东县将女孩接回家。

  田东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工作人员也表示,已帮助女孩平安回家。

  对于女孩回家后是否仍会被迫“出嫁”等情况,田东县妇联工作人员表示,有考虑过相关情况,到时候会继续跟进。

  小苦说

  “如果没有遇到你们

  我都不知道怎么办,

  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反正感谢你们。”

  网友:

  接下来,女孩将面临什么?

  “强迫结婚涉罪”

  受胁迫方可以请求撤销婚姻

  2021年年底,宁夏中宁县也曾发生一起类似事件:收了25万彩礼的家人,强迫14岁少女出嫁,少女报警后,警方联合多部门解救出少女,后经六轮调解和劝导,才化解了婚约财产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民法典也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以暴力干涉他人行使婚姻自由权利,还可能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强抢和胁迫小苦的男方亲友,恐怕不能这样逍遥法外。

  更何况,小苦还是个未成年人,按照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侵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财产权益或不依法履行未成年人保护义务的行为。

  保护女孩的个人权益,

  绝不只是一场解救就可以完成的,

  它必然是一个长期过程。

  希望她回到家以后,

  相关部门能给她多一些实在的帮助,

  持续跟踪她的情况,

  充分倾听她的意愿,

  让她将人生掌握在自己的手里。

  综合 | 央广网、极目新闻、澎湃新闻、广西新闻频道、法治日报、潇湘晨报等

来源:新闻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