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儿女起诉父亲返还16800元压岁钱 法院这样判

近日,江苏徐州邳州市人民法院办理了一件孩子起诉父亲返还压岁钱的案件。男子周某与女子吴某后育有一子一女,现均为13周岁。后周吴二人离婚,两子女均由吴女士抚养。2020年1月26日,周某以代为保管名义将两名子女的16800元压岁钱拿走。儿女多次要求返还无果,遂向法院起诉。

法院最终判决:周某应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返还儿子压岁钱8000元,返还女儿压岁钱8800元。法官表示,案涉的压岁钱分别属于两名原告合法的个人财产。两名原告系未成年人,由母亲吴某直接抚养,现两名原告经其母亲同意向被告索要其个人财产即压岁钱,被告应及时予以返还,由两名原告的母亲予以监管。(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都市晨报)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