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今起进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不再查验核酸检测结果

12月13日晚,山东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公告,为方便群众看病就医,经研究确定,自2022年12月14日零时起,对进入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人员,不再查验核酸检测结果。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也于12月13日发布通告称,为方便发热患者看病就医,按照发热门诊(诊室)应设尽设、应开尽开要求,截至2022年12月13日22:00,全省1061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均已开设发热门诊;2018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发热哨点诊室。

据该通告,为切实做好新冠病毒感染者医疗救治工作,各地加快推进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和亚(准)定点医院布局,截至2022年12月13日22:00,全省共设置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定点医院74家、亚(准)定点医院111家。

上述所有医疗机构名单均可在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上查询。

此前,据山东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通知要求,自2022年12月5日零时起对有关疫情防控政策措施进行优化调整,具体措施包括:居民通过互联网平台或者药店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品”,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再需要实名登记信息;取消交通场站、港口码头、高速卡口等场所强制性核酸检测“落地检”要求,继续提供“愿检尽检”服务;居民进入公园、景区、服务区等公共场所,乘坐地铁、公交、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不再查验健康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来源: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