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一份特别的委托书,引起了义乌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的警觉。委托人莫某某因犯洗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7万元。判决生效后,准备前往监狱服刑的莫某某突然提交了一份委托书,交由民警委托家人处理自己的出租屋及室内物品。
早在民警在侦办洗钱案过程中,分析发现莫某某有藏匿赃款的可能,但是囿于没有直接证据,一直无法查证,而这一份委托书恰好印证了民警的判断。
好似一切尘埃落定,自以为瞒天过海的莫某某,终于在民警面前露出了狐狸尾巴。根据委托书上隐藏的信息,5月18日,民警在莫某某的租房床底下查获涉案人民币43万元。至此,警方成功追回涉案赃款507万元。
当年1月19日,一个涉嫌洗钱犯罪团伙进入警方视线。为最大限度地挽回相关案件受害人的损失,民警破案、追赃同步跟进,冻结账户、扣押财物,强力追赃挽损。 通过对涉案资金流、信息流、人员流多维研判,侦办民警抽丝剥茧,循线追踪,历时6个月,最终摸清了该犯罪团伙的组织层级、人员架构、活动范围,并锁定以莫某某为首的洗钱犯罪团伙。
经查,莫某某等人通过支付宝、银行卡等手段快速转移接收上游犯罪团伙资金,并在浙江、福建、广东等多地通过取现的方式转移涉案赃款,金额高达794万元。 此后的8月23日,随着洗钱案最后一名到案的团伙成员被提起公诉,以莫某某为首的洗钱犯罪团伙4名成员全部落入法网。(中国义乌网)
来源:新闻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