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响中国】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道路

  作者:乔清举(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哲学部副主任、教授)

  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许多重要特征,其中之一就是我国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注重同步推进物质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特别强调要“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必须深刻、准确地理解把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道路的丰富内涵与实践路径,进而推动美丽中国建设,筑牢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绿色根基,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多层次把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道路的丰富内涵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容,其中包含三个生命系统及其和谐关系。第一是人的生命系统。这个系统的“生”在现代化视野下的重要内涵之一是美好生活向往的实现,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态文明建设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是辩证统一的。美好环境本身就是美好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文明建设是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有效途径之一。同时,也要指出的是,我们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进一步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仍是我们现代化的重点任务。生态文明建设应促进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这是符合党的初心和使命,符合全体人民的预期的。生活水平的提高毫无疑问是要消耗自然资源的,而自然资源本身又是有限度的。这要求我们更多地采取绿色技术、环境友好型技术来提高经济总量,推进高质量发展。

  自然资源的有限不仅表现为化石资源的存储量有限,而且它的生态余量供给也是有限的。自然本身即是一个生命系统,它的“生”是它的整体、美丽、和谐与生态增量。自然在维持其自身生存的基础上提供的生态余量亦即生态承载力,是人类的生活生产的生态空间;人类只能在这个空间内生存。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意味着人的生、自然的生都要得到实现,并且不能相互妨害。“万物并育而不相害”,这才能叫做“和谐”。“和谐共生”是生命的顺利实现,是万物各尽其性,也即《易传》上说的“天地之大德曰生”,“生生之谓易”。“和谐共生”表明,人的生命系统和自然的生命系统是一个新的生命共同体,而不是各自孤立、互不联系的。所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强调要“对山水林田湖草沙进行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人和自然作为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科学依据,是能量在不同物种间的流动与传递。在这个生命共同体中,自然的生态余量是人类生存的天然前提,所以,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要求。更具体分析来看:保护环境之所以是保护生产力,是因为自然的生命只有在得到尊重、保护的情况下,才可能供给生态增量,人类生活生产才能获得环境基础;绿水青山之所以是金山银山,是因为归根结底绿水青山才是生态供给源。没有绿水青山,不仅没有金山银山,连人类基本“生”、生存都会成为问题,遑论和谐共生!只有把“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放到这样的背景中,我们才能真正地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战略性、全局性,才能增强建设生态文明的主动性,也才能真正理解生态文明是关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长远大计的深刻含义所在;“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历史上两河流域文明等都是因为生态环境恶化而消失的。所以,生态文明建设“里面有很大的政治”,关乎党的执政基础,关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一道列为“五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之一,要求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把美丽中国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体现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共产党执政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的深化。

  生态文明建设的中国实践是坚持道路自信的底气

  如果把新中国成立以后的社会主义建设作为我国自觉的现代化进程的起点会发现,我们现代化的自然环境基础是十分薄弱的。从近三千年的历史记录来看,我国生态环境质量呈总体下降趋势,主要表现为森林面积减少,荒漠化土地增加,地表水减少,气候条件变差等。我国的森林覆盖率四千年前为60%,到新中国成立初期只剩下12.51%,达到了谷底;环境承载力达到了极限。自那时起我们便有自觉的环境意识。1956年,毛泽东主席发出“植树造林、绿化祖国”、“实行大地园林化”等号召,同年我国开始了第一个“12年绿化运动”。1973年8月,国务院召开第一次全国环保会议,通过我国第一部环境保护法规《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确定了“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环保战略方针。1978年3月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第一次列入了“国家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内容,环境保护正式入宪。1979年,我们开始营造三北防护林。改革开放初期,我国是在相对脆弱的自然环境条件下开始现代化建设的。党和政府以及学术界对此都有十分清醒的认识。学界不断推进世界生态文明理论的译介和研究,党和政府坚定自觉地以生态文明为导向推进现代化进程,随着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规律认识的深入,不断出台新的政策措施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经过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科学发展观等不同时期,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逐步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经济总量达到世界第二的同时,我国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自然生态总体向好,人居环境较大改善:从2000年到2017年,全球新增绿化面积有四分之一来自中国,贡献比例居全球首位;2016年至2020年,中国整治修复海岸线1200公里,滨海湿地34.5万亩,全球领先;过去十年,中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突破10亿千瓦,绿色电力装机总量稳居第一……我们走出了一条较低环境成本的现代化道路,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中国式现代化是一条自觉的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中国的现代化模式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不仅如此,参与《京都议定书》、签署《巴黎气候协定》,实施“双碳”行动,支持不发达国家进行生态文明建设,倡导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更是彰显了中华民族对于人类生态责任的担当,体现了一个负责任大国的对于人类的厚重担当。可以说,对于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我们有充分的道路自信;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人类文明新形态,我们有充分的文明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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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光明网-理论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