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培训+推销?!千万别上当

  近日,广西柳州

  两名男子在融水苗族自治县

  一社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时

  被融水县城北派出所

  依法查获并进行处罚

  据社区工作人员介绍

  两名男子来到社区

  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并在培训后

  推销水基型灭火器和防烟面具

  两人均身着制式服装

  但与电视中的“蓝朋友”并不一样

  这让社区工作人员

  对这两名男子的身份产生怀疑

  遂拨打110报警

  经调查

  李某和魏某所穿戴的制式服装肩章

  与原公安消防部队标识极其相似

  普通群众难以辨别

  以此误导群众购买其推销的消防产品

  融水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予以处罚。

  阿消普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招摇撞骗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重点来了!

  消防员出警、培训均不会收取费用,也不会在培训后推销消防器材、书籍资料等物品。在监督执法或培训时,消防员会穿戴制式工作服,并随身携带相关证件。

  如果遇到假冒消防部门名义骗取钱财的情况,可联系当地消防救援部门反映情况,或拨打110报警,以免上当受骗。

  综合:中国消防 中国应急管理 广西消防

来源:中国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