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电前高管被判就福岛事故赔近千亿美元

  据新华社电 日本东京一家法院13日裁定,东京电力公司4名前高级管理人员没能阻止福岛第一核电站辐射泄漏事故,须向东电合计赔偿约13万亿日元(950亿美元)。

  东京地方法院在裁决中说,东电当年应对海啸的措施“从根本上缺乏安全意识和责任感”。5名被告中,东电前会长胜俣恒久等4名前高管须承担赔偿责任。

  据共同社报道,这是法院首次裁定东电前高管对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负有赔偿责任。东电发言人拒绝就这一裁决置评。 (陈丹)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