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捉拿“雪糕刺客”!

  近日,

  “雪糕刺客” 多次登上热搜,

  不少网友晒出“被刺”经历:

  “这种雪糕最解暑,

  还没拆 开心已 经凉了”。

  有网友给出建议:

  不要买没见过、没标价的雪糕。

  多地“雪糕护卫”出手:

  不标价的雪糕,退退退!

  价格标示不清、

  不同雪糕混放,

  “雪糕刺客”借机伏击......

  记者发现,

  对于这种行为,

  已有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出手。

  上海奉贤区市场监管对雪糕

  开展价格专项检查,

  重点检查小卖部、超市、冷饮批发店等

  市场主体在销售雪糕过程中

  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

  价格违法行为↓

  广东佛山顺德区

  4家商店未明码标价

  被责令整改↓

  江苏南京市浦口区市场监管局

  检查发现,

  2家超市雪糕未张贴价格标签,

  均已立案查处↓

  江苏常州武进区市场监管局湖塘分局

  发现部分商铺 未在冰柜周围

  张贴雪糕相关价目表,

  执法人员立即约谈了相关负责人↓

  浙江温州腾蛟市监所发现,

  个别超市存在部分雪糕

  未张贴价格标签的情况,

  已对相关超市进行监督指导,

  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对拒不整改的,将坚决查处。

  7月1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

  《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施行。

  其中明确:

  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明确标示价格所对应的商品或者服务。

  明码标价应当根据商品和服务、行业、区域等特点,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

  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发生变动时,经营者应当及时调整相应标价。

  经营者标示价格,一般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明人民币金额。

  谁才是“雪糕刺客终结者”?

  如何才能消灭“雪糕刺客”?

  据法治日报消息,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海弢表示: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新的规定前,原本就有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按照价格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价格法还规定,经营者如果存在违法行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可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在他看来,

  终结“雪糕刺客”

  需要两方面的努力。

  一是经营者自觉守法、明码实价、价物对应,诚信规范经营;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查处、规范市场主体的价格行为。

  二是消费者擦亮眼睛,理智消费,遇到问题及时投诉。消费者如果发现商品售价与标签不符,或者没有价签,可拨打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有的地方12315并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有的地方双号并行,消费者还需了解本地情况再行举报。

  消灭“雪糕刺客”,

  别让它们伤害了夏天。

来源: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