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渐热
沈阳人“最爱”的烧烤
又成了热门话题
哪里能烧烤?
露天可以吗?
5月11日,沈阳发布、沈报全媒与市政务公开办联办的《民生连线》栏目,邀请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有关人士做客沈阳日报社5G直播间,就露天烧烤相关内容进行详细介绍,并现场回答读者和网友提出的问题。
关于露天烧烤
你关心的问题都在这儿啦!
问:我家楼下总有烧烤的,想知道如何举报?
答:您可以拨打各区执法分局露天烧烤举报电话进行举报,具体如下:
问:沈阳是否划定露天烧烤区域和时段?
答:据了解,目前沈阳市大气污染防治的任务依然很重,暂时还没有划定露天烧烤区域和时段。同时,建成区全域禁止露天烧烤食品行为。
问:街边或者烧烤店露天摆摊烧烤,是否违法?
答:肯定是违法行为。在居住密集区,露天烧烤产生的大量烟尘,加上用大型电风扇一吹,整条街道都乌烟瘴气。食客们喝高兴了,难免说话嗓门变大,特别是到了后半夜,回声更大,许多开窗睡觉的市民深受其苦。还有一个占道经营问题,对城市市容秩序和环境影响很大,历来都是各级城管执法部门严格禁止的。
▲5月10日,商贩在会武街附近进行户外露天烧烤
问:在夜市、合法的市场,或者政府允许摆摊经营的地方,可以露天烧烤食品吗?
答:不允许。从事烧烤的经营者一定要把握好一点,就是无论采取什么烧烤方式,绝不能进行露天烧烤。况且,按照法规规定,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也是不允许的。
问:怎样才能合法合规开展烧烤经营?
答:实际上,露天烧烤除了污染空气,也存在占道问题。综合全国各城市和我市的做法,我们提倡烧烤经营者将烧烤炉具统一移入室内,安装环保排烟净化设施,规范烧烤经营。
问:围绕露天烧烤问题,沈阳将开展哪些整治行动?
答:疫情防控期间,为防止人员聚集,市区城管执法部门开展了打击露天烧烤店外加工食品的专项行动,特别是晚10点后,针对小推车、小地桌等烧烤聚餐增多现象,增加力量,坚决取缔,曝光了7起违反防疫规定露天烧烤的案件。
为进一步做好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结合污染天气管控要求,入夏以来,市区城管执法部门已连续开展露天烧烤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全面取缔流动露天烧烤摊贩。依据《沈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严格执法,对流动露天烧烤行为,现场暂扣烧烤炉具和经营工具。二是从严查处店外露天烧烤。对餐饮企业店外露天烧烤行为进行劝阻、暂扣烧烤炉具,并依据《沈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予以从重处罚。
▲5月10日,市民在南山东堡路户外露天烧烤。
你知道吗?
关于露天烧烤
法律法规是这样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1)第八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
(2)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五百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沈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
(1)《沈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四十一条规定,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大气污染防治的需要划定露天烧烤区域和时段并向社会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禁止区域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第五十六条规定,在禁止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五百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2)《沈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广场、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场地设置集贸市场、进行生产加工、堆放物料、摆摊设点、搭建棚厦或者台阶等设施。临街的商业、饮食业等行业的经营者不得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或者摆放杂物。
违反上条规定,擅自占用城市广场、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场地设置集贸市场、进行生产加工、堆放物料、摆摊设点、搭建棚厦或者台阶等设施,临街商业、饮食业等行业的经营者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或者摆放杂物的,由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3)《沈阳市绿化条例》
第四十八条规定,禁止下列损害绿化的行为:(四)践踏、损毁花草;(七)在树木旁或者绿地内用火。违反本条规定的,由绿化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并处以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害结果的,按照绿化或者绿化设施补偿标准三倍以上五倍以下处以罚款。
转自:沈阳发布
来源:哈尔滨日报